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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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投资项目代码 2406-*-04-05-*
投资项目名称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荔湾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 (略) 荔湾区岭南街道,项目涉及清平社区、和平社区、沙基社区、冼基社区,西至大同路,北接和平中路、杉木栏路,东临康王南路,南邻清平 (略) 场、广州医科大学 (略) 。本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界面范围18.94公顷,建筑面积约35.73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类项目、完善类项目、提升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微改造,含维修楼栋门、楼道修复整治、化粪池、外墙治理等内容。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990.4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896.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5.59万元,预备费428.12万元。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检验监测,技术服务范围和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监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检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材料检测、节能及电气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检测、结构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工期(交货期)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7.9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或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
招标人联系人 苏生、石生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肖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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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投资项目代码 2406-*-04-05-*
投资项目名称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标段(包)名称 岭南中医药文化街区微改造(冼基、清平、沙基、和平社区)项目第三方检测及监测服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略) 荔湾区
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区级)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 (略) 荔湾区岭南街道,项目涉及清平社区、和平社区、沙基社区、冼基社区,西至大同路,北接和平中路、杉木栏路,东临康王南路,南邻清平 (略) 场、广州医科大学 (略) 。本项目为改造工程,改造界面范围18.94公顷,建筑面积约35.73万㎡,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基础类项目、完善类项目、提升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基础设施微改造,含维修楼栋门、楼道修复整治、化粪池、外墙治理等内容。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8990.4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6896.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5.59万元,预备费428.12万元。
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为检验监测,技术服务范围和内容:依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程检验监测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检测规范及主管部门要求为准。施工及验收阶段相关的检测、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常规材料检测、节能及电气材料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地基检测、结构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的项目。具体根据图纸、工程量清单及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服务范围除以上工作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在进行检测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3.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
工期(交货期) 从中标单位进场至本项目顺利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时止,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进场日期以发包人通知时间为准。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137.9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如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1.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以下资质: ①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工程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在有效期内; 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级(或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3.3.2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3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相应的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视其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予以处理(联合体内各成员之间不受本条限制)。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 (略) 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 3.5.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无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略) 网站(http://**)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10时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日 10时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日 10时0分 开标地点 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发布公告媒介 (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招标人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
招标人联系人 苏生、石生 联系电话 02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荔湾区流花路85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 肖工、李工 联系电话 020-*
招标监督机构 (略) 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020-*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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