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标段4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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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标段4招标二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 (略) 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 已由 河北 (略) 批准。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 (略) 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T-HW-2024-038 。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的手续,投标人报价包括车辆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出厂运输、到货验收、增值税、伴随服务、临时牌照办理、运送至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2.3交 货 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约定通勤车辆的交货期,其余各类车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4交货地点: (略) 内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 (略) 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标段4,具体招标内容详见附件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9时 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17时 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9 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 (略) 网站”(http://**) 网站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 址: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宿子轩

电 话:0311-*、*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表

附件.docx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 (略) 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 已由 河北 (略) 批准。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河北 (略) 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JT-HW-2024-038 。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保证能够办理上牌和国家要求的其它必要的手续,投标人报价包括车辆的加工制造、出厂检测验收、出厂运输、到货验收、增值税、伴随服务、临时牌照办理、运送至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培训服务、车辆首次保养、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以及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条件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

2.3交 货 期: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约定通勤车辆的交货期,其余各类车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交货。

2.4交货地点: (略) 内各采购需求部门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最新标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河北 (略) 2024年公务用车集中采购项目标段4,具体招标内容详见附件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9时 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 17时 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9 日 9 时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5.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 (略) 网站”(http://**) 网站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网站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 系 人:李娜

电 话:0311-*

招标代理: (略) (略)

地 址:石家庄桥西区工农路486号

联 系 人:宿子轩

电 话:0311-*、*

8.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3: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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