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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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昌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保招代政采〔2024〕49号

项目名称:昌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采购)

预算金额:1850000.00元

最高限价:18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5%、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2%。

2.2 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等文件、财库〔2019〕19号文件。

2.3 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等文件。

2.4行业划分:本标段属于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自行提供承诺)。(以报名截止时间后工作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6日17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开展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自行下载。

1.数字证书申请说明:云南支持云南壹证通CA、云南CA,申请相关说明如下:

1)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登录名bszb(凭此登录名可直接登录)。云南壹证通7*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0871-67276028。

2)云南CA申领链接:https://cap.yunnanca.net/login,请供应商自行注册办理,云南CA客服热线400-6727-666。

3)如果供应商已办理以上任一机构的CA(数字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的,均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

2.招标文件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次采购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如下:(1)网上递交:投标人网上递交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本项目采用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进行采购与递交响应文件,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文件,但应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登录系统,并根据开标系统的提示操作解密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4年8月3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招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昌宁县农业农村局

址:昌宁县田园镇兴宁街102

联系方式:18987519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保山市东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3号

联系方式:0875-7133604、184069654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18987519629

附件:

昌宁县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地膜采购)采购需求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备注

1

加厚高强度地膜

100


全生物降解地膜

10


一、项目相关要求及说明

(一) 采购的产品应保证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出厂产品质量合格证,符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及《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要求。

(二) 采购产品由成交人按照合同要求采购、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接受采购人验收,做好相关售后服务。

(三)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为:按照完全满足采购要求中约定的各产品技术规范、要求由采购人进行验收。

(四) 投标人应选择相当于或优于采购人所公布的产品技术性能及参数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供产品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的质量、安全技术标准。

投标人若有幸成交,所供产品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承诺的产品技术性能指标、质量和相关承诺进行供货。若在交货时发现提供的产品达不到以上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向成交单位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以及追偿经济损失。

(五) 投标人须是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拟供主要产品必须满足国家现行行业规定的标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全部拟供厂家的供货确认函、出厂合格证明、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检测证明。

(六) 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交人须向采购人提交全部产品的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出具的合法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保障产品为正规且来源合法。

(七) 售后服务:投标人须保证全部货物均为近期生产的优质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或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产品,应无偿退换,若因质量问题和供货不及时,对采购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后果由成交人承担。在质保期内,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其他售后服务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商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商标准的按厂商标准执行。

(九)其他要求

1.产品性能与其标示的技术指标相符合;安全可靠;有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应提供产品的制造许可证证明;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优质材料制造、未曾使用过的全新的产品。产品免费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物理、化学形态必须100%无损坏。

2.所有产品必须有操作说明书、合格证以及产品该批次的产品检测报告及其他必备的材料等。

二、采购产品技术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加厚高强度地膜技术要求

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 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其中产品标称厚度不小于0.015mm,有效覆盖使用时间不低于180天,且使用后最大拉伸负荷、断裂标称应变等力学性能指标不小于初始值的50%。产品原料中不得加入再生料以及国家明确禁止使用、不利于作物生长和有害土壤的助剂,总灰分控制在0.5%以内。

(二)全生物降解地膜技术要求

产品厚度、力学性能等指标应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357952017)要求。产品水蒸气透过率在400g/(平方米?24h)以下,有效使用寿命在60天以上。

1.采购总预算:1850000.00元。

2.项目实施地点:昌宁县农业农村局指定地点。

3.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拟参与本项目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必须整体报价不得拆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要求:投标报价须包含物资的采购费、保护包装费、上下车装卸费、运输费、人工费、保险、税费、风险(不可预见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5.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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