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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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南堡经济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南堡经济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 (略) 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水、污水、雨水管道,合计*.99米。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道(d400-d800)*.72米,雨水管道(d800-d2200)*.17米,生活给水管道(*)*.91米,生产给水管道(*)*.19米,以及土方工程、其他附属设施等。 2.1.4建设期:24个月。 2.1.5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 (略) 政工程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勘察、设计、施工)或者提供“勘察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勘察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勘察)(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 (略) 无不良行为信息。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5)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 (略) 政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并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9 09:00至2024-08-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7.3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7.4投 (略) 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 (略) (略)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 (略) 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 (略) 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 (略) 下载文件。惠招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7.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时间:2024年8月24日09:30前提出,发送惠招 (略) ,超期视为无异议;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 (略) 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 (略) ,联系人:高宏宇,联系电话:0315-*,邮箱:*@*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5-*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南堡经济开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曹妃甸区 (略) 政楼一楼102室 地址: (略) 高新 (略) 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福龙

联系人: 高宏宇
电话:

0315-*

电话: 031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24〕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南堡经济开 (略)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唐山南堡经济开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 (略) 曹妃甸区南堡经济开发区北部片区。 2.1.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新建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水、污水、雨水管道,合计*.99米。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道(d400-d800)*.72米,雨水管道(d800-d2200)*.17米,生活给水管道(*)*.91米,生产给水管道(*)*.19米,以及土方工程、其他附属设施等。 2.1.4建设期:24个月。 2.1.5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配合*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 (略) 政行业(给水工程)*级或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 (略) 政工程业绩。投标人独立投标时,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勘察、设计、施工)或者提供“勘察业绩+设计业绩+施工业绩”。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时,须同时提供“勘察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勘察)(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提供)+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
3.1.2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执行 (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 (略) 无不良行为信息。 (5)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专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 (4)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不得擅自更换拟派驻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 (5)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是指:近三年内(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的总投资额或施工费不小于人民 (略) 政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3家,并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09 09:00至2024-08-15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 (略)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9-03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 (略) 、河 (略) 、惠招 (略)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远程异地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暗标)进行评审。 7.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7.3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 7.4投 (略) 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 (略) (略)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 (略) 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 (略) 场主体注册登记)。已在河北省 (略) 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包括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惠招 (略) 下载文件。惠招 (略) 技术支持电话:400-780-9998。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CQCCA:400-819-9995;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CFCA:400-880-9888。 7.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 (略) 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 (略)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时间:2024年8月24日09:30前提出,发送惠招 (略) ,超期视为无异议;提出异议方式:通过惠招 (略) 提出,受理单位:瑞和安惠 (略) ,联系人:高宏宇,联系电话:0315-*,邮箱:*@*26.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315-*

电子邮箱:*@*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略) 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南堡化工新材料北部片区给排水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唐山南堡经济开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瑞和安惠 (略)
地址: (略) 曹妃甸区 (略) 政楼一楼102室 地址: (略) 高新 (略) 152号时代中心A座1908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王福龙

联系人: 高宏宇
电话:

0315-*

电话: 031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6.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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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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