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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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略) (略) 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YNSY-ZC2024-34。
2.3项目地点: (略) 红塔区。
2.4采购内容:为了确保停车场的有序管理和持续优化服务, (略) 不断发展的需求和变化的环境,为患者、职工及访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安全的停车体验, (略) (略) 停车场管理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2.5采购预算价:8500.00元/月。
2.6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两年,自 2024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如遇相关政 (略) 搬迁,本合同终止,*方提前一月通知,中标方无条件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届满前三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组织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2.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信誉良好,申请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提供承诺书)。
3.2.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http://**)”,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
3.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存 (略) 、 (略) 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 (略) ( (略) 高新区创新路10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份(人民币)。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 (略) 会议室( (略) 高新区创新路1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招标 (略) 人民政府网(http://**)、 (略) (略) 官网(http://**)、 (略) (略) 公众号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红塔区凤凰路31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方式:08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李师
联系电话:*
日期:**日
玉溪市第三人民医院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 (略) (略) 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略) (略) 停车场管理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YNSY-ZC2024-34。
2.3项目地点: (略) 红塔区。
2.4采购内容:为了确保停车场的有序管理和持续优化服务, (略) 不断发展的需求和变化的环境,为患者、职工及访客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和安全的停车体验, (略) (略) 停车场管理服务进行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2.5采购预算价:8500.00元/月。
2.6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限两年,自 2024年 9 月 1 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如遇相关政 (略) 搬迁,本合同终止,*方提前一月通知,中标方无条件执行,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届满前三个月,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续签申请,采购人组织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2.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标准及规范,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七条及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信誉良好,申请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提供承诺书)。
3.2.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http://**)”,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后统一查询)。
3.2.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存 (略) 、 (略) 关联关系的企业,只能由其中之一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申请。
注: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全面、真实、有效,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资料,一经发现将视为否决投标,评标结束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及地点:
4.1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日至**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 (略) ( (略) 高新区创新路10号),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4.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500.00元/份(人民币)。
4.3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下同)为 **日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 (略) 会议室( (略) 高新区创新路10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交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媒介
本招标 (略) 人民政府网(http://**)、 (略) (略) 官网(http://**)、 (略) (略) 公众号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红塔区凤凰路31号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方式:0877-*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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