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LZLJB-G184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JLZLJB-G1844),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后勤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367,636.34元。
项目工期:20日历天。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具备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须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5、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受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0、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报名
3.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领取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需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按以 (略) 规定的邮箱(*@*63.com):
1)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按照“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编写(若项目分包,需注明项目包号),未按照上述格式发送邮件的供应商不予受理;
2)上述材料通过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回复文件领取表及缴费通知;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第二步回复内容后,将向合格供应商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4)注:供应商按照上述流程向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后,若24小时内未回复(获取文件截止当天除外),请联系代理机构确认邮件发送情况,其余时间请勿催打电话!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有效性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判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30,地点: (略) 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1幢东方银座办公楼26D室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 (略) 房山区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1幢东方银座办公楼26D室
联系方式:蒋浩、张琦、薛敬然
电话:010-*、010-*
电子邮箱:*@*63.com
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JLZLJB-G184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项目编号:2024-JLZLJB-G1844),项目业主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自后勤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某部暖气管道项目(二次),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预算(招标控制价):¥367,636.34元。
项目工期:20日历天。
建设地点: (略) 房山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同时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具备完成招标项目所必须的人员、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5、3年内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和受处罚等不良行为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10、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4. 招标文件的获取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邮箱报名
3.方式:邮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
领取要求:获取招标文件需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按以 (略) 规定的邮箱(*@*63.com):
1)供应商须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彩色PDF格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按照“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格式编写(若项目分包,需注明项目包号),未按照上述格式发送邮件的供应商不予受理;
2)上述材料通过审核后,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邮件回复文件领取表及缴费通知;
3)招标代理机构收到第二步回复内容后,将向合格供应商发放电子版招标文件。
4)注:供应商按照上述流程向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后,若24小时内未回复(获取文件截止当天除外),请联系代理机构确认邮件发送情况,其余时间请勿催打电话!
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注:以上条件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资质初审条件,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资格有效性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判定。
5. 投标文件的递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30,地点: (略) 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1幢东方银座办公楼26D室会议室。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
名称:某单位
地址: (略) 房山区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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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北京 (略)
地址: (略) 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1幢东方银座办公楼26D室
联系方式:蒋浩、张琦、薛敬然
电话: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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