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医附院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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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医附院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项目公开采购公告

江苏益诚 (略) 对徐州医科 (略) 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发布公开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医科 (略)

2.地址: (略) (略) 99号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益诚 (略)
2.地址: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02 邮编:*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6-*
(三)项目编号:JSYC-G(2024)XZ055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医科 (略) 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

2.数量:3套;

3.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徐州医科 (略) 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5.质保期:3年;

6.交货期:60日历天。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1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通过国家III类注册,具备FDA认证,CE MDD认证;

7.2供应商提供厂家的产品体系须通过CE最新MDR认证。

二)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够遵守国家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02;

3.方式:现场报名,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报名材料:

3.1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

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七)投标有关信息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 10:00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 10:00

3.开标地点: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王艳峰

(八)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询问和质疑
1. 根据江苏益诚 (略) 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益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益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江苏益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
联系部门:江苏益诚 (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02


江苏益诚 (略) 对徐州医科 (略) 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发布公开采购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医科 (略)

2.地址: (略) (略) 99号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益诚 (略)
2.地址: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02 邮编:*
3. 采购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516-*
(三)项目编号:JSYC-G(2024)XZ055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医科 (略) 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

2.数量:3套;

3.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徐州医科 (略) 重症插件式监护仪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采购清单;

4.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5.质保期:3年;

6.交货期:60日历天。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对投标主体的相关规定;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项目采购需求内容自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或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至少提供: ①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1份;②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1份。或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投标人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企业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7.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须通过国家III类注册,具备FDA认证,CE MDD认证;

7.2供应商提供厂家的产品体系须通过CE最新MDR认证。

二)近3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能够遵守国家的采购法律法规及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时间: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02;

3.方式:现场报名,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报名材料:

3.1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身份证复印件);

3.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加盖公章)。

(七)投标有关信息

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 10:00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 10:00

3.开标地点: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楼会议室

4.投标文件接收人:王艳峰

(八)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九)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询问和质疑
1. 根据江苏益诚 (略) 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江苏益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益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江苏益诚 (略)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
联系部门:江苏益诚 (略)
联系电话:0516-*

地址: (略) 泉 (略) 开发大厦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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