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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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金额

1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一楼)

70.00万元

2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楼)

58.85万元

最高限价: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金额

1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一楼)

70.00万元

2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楼)

58.85万元

采购需求:

分包1:服务人员计21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安全员1人,厨师2人,帮厨2人,普通工人16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分包2:服务人员计18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安全员1人,厨师1人,帮厨2人,普通工人14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投标人可参与二个分包的投标,兼投不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分包1→分包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即从**日至**日,含寒暑假,节假日)。

服务要求:

(1)食堂经营的原材料应占营业额的75%以上,并确保安全、新鲜,使师生得到实惠,师生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学校每月对中标单位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项目为员工服务态度、食堂卫生情况、菜肴花色品种、菜肴口味、原材料质量等五个方面,如出现连续两个月综合满意率低于70%,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扣减风险保证金,相关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食堂经营要服从本地卫生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及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与食物卫生安全管理条约中的规定。遵守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服从校方的管理,与校方签订食堂管理合约,履行职责。如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服从校方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②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④、参加投标的人员(被授权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社保材料);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③招标文件制作费转账截图; (略) 电子邮箱(*@*q.com)中。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 (略) 联系(联系人:张宁;手机号码:*)。

    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分包(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

    收款帐户为:支付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弘盛 (略) 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五、开启

    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弘盛 (略) 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胶装,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的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招标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射阳县高级中学。

    注: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否则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高级中学

地 址: (略) 射阳县红旗东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弘盛 (略)

地  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勇

电话:*

项目概况: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中按采购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金额

1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一楼)

70.00万元

2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楼)

58.85万元

最高限价:

分包号

分包名称

金额

1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一楼)

70.00万元

2

射阳县高级中学食堂劳务外包服务项目(二楼)

58.85万元

采购需求:

分包1:服务人员计21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安全员1人,厨师2人,帮厨2人,普通工人16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分包2:服务人员计18人,其中:项目经理兼安全员1人,厨师1人,帮厨2人,普通工人14人。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本项目投标人可参与二个分包的投标,兼投不兼中,开标、评标、定标顺序:分包1→分包2。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年(即从**日至**日,含寒暑假,节假日)。

服务要求:

(1)食堂经营的原材料应占营业额的75%以上,并确保安全、新鲜,使师生得到实惠,师生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

(2)学校每月对中标单位服务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具体考核项目为员工服务态度、食堂卫生情况、菜肴花色品种、菜肴口味、原材料质量等五个方面,如出现连续两个月综合满意率低于70%,学校有权提前终止合同或扣减风险保证金,相关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3)食堂经营要服从本地卫生 (略) 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及指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食品与食物卫生安全管理条约中的规定。遵守上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服从校方的管理,与校方签订食堂管理合约,履行职责。如有违规和违约行为的应无条件服从校方处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经营过程中无食物中毒、恶性事件等安全事故发生;

    ②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做无效标处理;

    ④、参加投标的人员(被授权人)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公司为本人缴纳至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是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社保材料);

    4、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在本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②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③招标文件制作费转账截图; (略) 电子邮箱(*@*q.com)中。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磋商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递交材料电子邮箱发出。获取电子版磋商文件时如有 (略) 联系(联系人:张宁;手机号码:*)。

    售价: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分包(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

    收款帐户为:支付宝*。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弘盛 (略) 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五、开启

    时间:**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弘盛 (略) 二楼会议室(地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胶装,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资格审查相关资料原件或公证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近期月度财务报表、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税费材料、本年度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费、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必须带到开标现场,若响应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响应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到开标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响应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的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2.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3.本次招标实施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射阳县高级中学。

    注:中标后,中标供应商须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否则招标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射阳县高级中学

地 址: (略) 射阳县红旗东路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弘盛 (略)

地  址:射阳县五洲广场B2楼245.246.24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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