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鸿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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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鸿运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公开招标公告



一、投标邀请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招标公告,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获取( (略) 鹤山大道1098号鹤山汽车总站车队技术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SHY-*

2、项目名称: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作为包组1、 (略) (略) 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为包组2,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一起公开招标,投标人可独立投标1个包组,同时允许中标的投标人最多标包数为2个。




投标人资格

(一)包组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独立于投标人且具备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出让人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意向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主要股东、监事存在重叠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否则全部作无效响应处理。

6.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响应。

7.本次项目车辆动力电池回收商需提供动力电池回收资质等相关资料。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已领取项目文件和足额缴纳了项目意向金。

(二)包组2

1.响应报价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价内容。

2.响应报价的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的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证及其它资质的有效证明(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具有拖运、拆解的场地及工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及时间:请于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月 15 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 (略) 鹤山大道1098号鹤山汽车总站车队技术部或联系冯先生(联系电话:*)获取。

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1)报名登记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的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3.递交地点: (略) 鹤山大道 1098 号鹤山汽车总站车队技术部。

4.评审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评审地点: (略) 鹤山大道 1098 号鹤山汽车总站(鹤山汽车总站 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出让人: (略) (略)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 年 8 月 9 日






一、投标邀请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招标公告,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下获取( (略) 鹤山大道1098号鹤山汽车总站车队技术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SHY-*

2、项目名称: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内容: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作为包组1、 (略) (略) 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为包组2, (略) (略) 营运废旧车辆动力电池处置及10台纯电动公交车报废回收项目一起公开招标,投标人可独立投标1个包组,同时允许中标的投标人最多标包数为2个。




投标人资格

(一)包组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独立于投标人且具备项目经营资格的供应商;

3.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出让人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意向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主要股东、监事存在重叠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否则全部作无效响应处理。

6.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次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响应。

7.本次项目车辆动力电池回收商需提供动力电池回收资质等相关资料。

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已领取项目文件和足额缴纳了项目意向金。

(二)包组2

1.响应报价的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报价内容。

2.响应报价的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核准的报废汽车回收资格证及其它资质的有效证明(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具有拖运、拆解的场地及工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登记报名并领取了招标文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方式及时间:请于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8月 15 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到 (略) 鹤山大道1098号鹤山汽车总站车队技术部或联系冯先生(联系电话:*)获取。

线下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1)报名登记表;(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投标主体时提供)。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的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3.递交地点: (略) 鹤山大道 1098 号鹤山汽车总站车队技术部。

4.评审时间:2024 年 8 月 23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评审地点: (略) 鹤山大道 1098 号鹤山汽车总站(鹤山汽车总站 5 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出让人: (略) (略)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略) (略)
2024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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