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中共六安中心
县委旧址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项目编号 | AHJL-2024-058 | ||
发包人 | (略)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9室 电话:0564-*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 |
最高限价 | 小写:*.62元 | ||
建设工期 | 3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
(中标)成交人 | 安徽 (略) | ||
中标(成交) 金额 | 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小写:*.26元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64-*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 (略)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64-*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中共六安中心
县委旧址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部分革命纪念场馆及纪念设施提升项目--中共六安中心县委旧址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
项目编号 | AHJL-2024-058 | ||
发包人 | (略)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 ||
代理机构 | 安徽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栋A座2509室 电话:0564-*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发包时间 | 2024年8月9日10时00分 |
最高限价 | 小写:*.62元 | ||
建设工期 | 30日历天 | ||
资质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 ||
(中标)成交人 | 安徽 (略) | ||
中标(成交) 金额 | 大写:**万零*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 小写:*.26元 |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9日-2024年8月1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564-*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 (略)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 (略) 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64-*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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