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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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14〕167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合同期1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的律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律所成立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以上(以通过2023年年检的人数为准),住所地在南京。

2.熟悉行政法律法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曾经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并有良好业绩,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3.熟悉或了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管理、招标投标等发展改革工作职能以及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4.服从本委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竞争、择优选聘原则确定入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并将选聘结 (略) 站予以公布,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永联系电话:025-*

附件: (略) 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发展改革工作法治化水平,根据《 (略) 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宁政发〔2014〕167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我委法律顾问(合同期1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参加选聘的律所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律所成立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执业律师人数在20人以上(以通过2023年年检的人数为准),住所地在南京。

2.熟悉行政法律法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业务,曾经为政府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并有良好业绩,在业界享有良好的声誉。

3.熟悉或了解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固定资产管理、招标投标等发展改革工作职能以及机关基本运作流程和司法行政业务。

4.服从本委工作安排,遵守相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律师进行政治学竞争、择优选聘原则确定入选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并将选聘结 (略) 站予以公布,未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永联系电话:025-*

附件: (略) 发展改革委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申报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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