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日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请符合要求的受让人参加竞价活动。
1、项目概况及竞价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1.2竞价内容:变压器等一批。
2、受让人资格要求
2.1受让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2竞价文件售价为每份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竞价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潜在受让人购买竞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文件出售联系电话:0574-*
3.3未购买竞价文件的单位,其竞价将被拒绝。
4、标的展示
4.1标的展示时间:**日08:30至11:30
4.2标的展示地点: (略) 邮电路427号,现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4.3受让人在上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可自行携带现场测算设备、辅材等。未到现场即表示受让人对本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的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因未充分了解现场环境而引发的一切问题由受让人承担全部责任。
4.4每家单位看样人数不超过2名。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必须从受让人单位账户汇出,自然人参加的必须从自然人个人账户汇出)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5.2递交截止时间:**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
温馨提示:
(1)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受让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竞价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转让人将拒绝接收。
6.3报价文件开启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7、其他
7.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受让人应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
7.2本标的资产为废旧物资,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
7.3所有权的交割: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全额成交款后,转让人交付标的物。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搬运完所有标的物。受让人负责标的资产的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人不承担该费用。
7.4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人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人负责。受让人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人有权追究受让人的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转让人: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邮电路427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陈洁、刘晓晓
电话:0574-*
受理异议联系人:姜春辉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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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日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请符合要求的受让人参加竞价活动。
1、项目概况及竞价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1.2竞价内容:变压器等一批。
2、受让人资格要求
2.1受让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2竞价文件售价为每份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竞价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潜在受让人购买竞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文件出售联系电话:0574-*
3.3未购买竞价文件的单位,其竞价将被拒绝。
4、标的展示
4.1标的展示时间:**日08:30至11:30
4.2标的展示地点: (略) 邮电路427号,现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4.3受让人在上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可自行携带现场测算设备、辅材等。未到现场即表示受让人对本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的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因未充分了解现场环境而引发的一切问题由受让人承担全部责任。
4.4每家单位看样人数不超过2名。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必须从受让人单位账户汇出,自然人参加的必须从自然人个人账户汇出)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5.2递交截止时间:**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
温馨提示:
(1)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受让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竞价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转让人将拒绝接收。
6.3报价文件开启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7、其他
7.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受让人应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
7.2本标的资产为废旧物资,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
7.3所有权的交割: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全额成交款后,转让人交付标的物。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搬运完所有标的物。受让人负责标的资产的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人不承担该费用。
7.4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人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人负责。受让人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人有权追究受让人的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转让人: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邮电路427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陈洁、刘晓晓
电话:0574-*
受理异议联系人:姜春辉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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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日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请符合要求的受让人参加竞价活动。
1、项目概况及竞价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1.2竞价内容:变压器等一批。
2、受让人资格要求
2.1受让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2竞价文件售价为每份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竞价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潜在受让人购买竞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文件出售联系电话:0574-*
3.3未购买竞价文件的单位,其竞价将被拒绝。
4、标的展示
4.1标的展示时间:**日08:30至11:30
4.2标的展示地点: (略) 邮电路427号,现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4.3受让人在上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可自行携带现场测算设备、辅材等。未到现场即表示受让人对本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的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因未充分了解现场环境而引发的一切问题由受让人承担全部责任。
4.4每家单位看样人数不超过2名。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必须从受让人单位账户汇出,自然人参加的必须从自然人个人账户汇出)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5.2递交截止时间:**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
温馨提示:
(1)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受让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竞价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转让人将拒绝接收。
6.3报价文件开启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7、其他
7.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受让人应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
7.2本标的资产为废旧物资,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
7.3所有权的交割: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全额成交款后,转让人交付标的物。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搬运完所有标的物。受让人负责标的资产的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人不承担该费用。
7.4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人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人负责。受让人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人有权追究受让人的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转让人: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邮电路427号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
代理机构: (略)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陈洁、刘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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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异议联系人:姜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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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日期:**日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已具备竞价条件,现请符合要求的受让人参加竞价活动。
1、项目概况及竞价内容
1.1项目名称: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废旧物资处置项目。
1.2竞价内容:变压器等一批。
2、受让人资格要求
2.1受让人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自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北京时间08:30-11:3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3.2竞价文件售价为每份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竞价文件全部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潜在受让人购买竞 (略) 网站免费注册,成功后才能正常购买(今后即可直接购买),注册程序详见网站首页要求,潜在受让人可通过网上或微信方式购买,网上方式购买: (略) 网站http://**,进入“非招标公告”栏查询到本项目后进行操作;微信方式购买: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国招”, (略) 网站首页公布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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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未购买竞价文件的单位,其竞价将被拒绝。
4、标的展示
4.1标的展示时间:**日08:30至11:30
4.2标的展示地点: (略) 邮电路427号,现场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
4.3受让人在上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可自行携带现场测算设备、辅材等。未到现场即表示受让人对本项目涉及的固定资产的瑕疵及数量、现状认可,因未充分了解现场环境而引发的一切问题由受让人承担全部责任。
4.4每家单位看样人数不超过2名。
5、竞价保证金
5.1竞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00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必须从受让人单位账户汇出,自然人参加的必须从自然人个人账户汇出)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略) (略)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5.2递交截止时间:**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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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账时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受让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6、报价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6.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竞价截止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报价文件,转让人将拒绝接收。
6.3报价文件开启时间:**日09时30分,地点:宁波前湾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庵东镇分中心开标室(庵东镇邮电东路往东文体中心北四楼)。
7、其他
7.1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不称重,以现场实物踏勘现状为准,受让人应认真了解标的资产状况及瑕疵。
7.2本标的资产为废旧物资,可能存在零部件残缺、不齐或无法重新组装等情况,故转让人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提供标的物的技术资料和售后服务,也不保证标的物可以重新使用及标的物的完整性。
7.3所有权的交割:受让人与转让人签订合同并付清全额成交款后,转让人交付标的物。完成交割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搬运完所有标的物。受让人负责标的资产的搬运及装车运输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转让人不承担该费用。
7.4标的搬运、装卸、运输过程中,由受让人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等事故由受让人负责。受让人在交割期间应遵守标的资产存放地相关规章制度,如有发生违反存放地规章制度且造成损失的,转让人有权追究受让人的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转让人: (略) 庵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邮电路427号
联系人: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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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略)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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