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09 信息来源:静安区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上海 (略) 受 (略) 上海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兴业银行关于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司法清收工作需要,我行开展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现公开对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4年委托律所催收信用卡逾期项目。包含:律所向客户发送律师函、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等。
1.2 人员要求:
1.2.1 提供项目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有效服务人员,所提供服务人员需具备两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专业知识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并确保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须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有效身份证、简历、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1.2.2 配置项目负责人和足够的服务团队人员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团队人员中需至少有2人为需求对接的负责人或专员。
1.2.3 合同执行期间,不可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提供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1.2.4 (略) 在行业内地位及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经验材料。
1.3 服务要求:
1.3.1 与招标人的相关人员沟通对接并及时接收项目具体需求,确定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1.3.2 重点关注并协助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必要的相关部门确认意见、诉讼仲裁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合规治理问题。
1.3.3 针对招标方需求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4 参加招标方案件项目的有关会议,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并参与相关文件法律部分内容的讨论、修改。
1.3.5 配合完成有关的各项调查工作。对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调整和完善。
1.3.6 配合其他涉及部门工作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
1.3.7 为完成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1.3.8 提供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完成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于业务产生的数据信息交互保密方案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合作开展代理信用卡司法清收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
1.5 其他要求:
1.5.1 提供电话支持(7X24)和应急支持(7X24)。电话支持的响应时间为15分钟。
1.5.2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保密制度,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用于其他用途,禁止泄露招标人的数据等信息,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5.3 考核要求:招标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及开展后均将定期对投标人实施考核及评价,如任意一项投标人承诺能力与实际不符合或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先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未满足要求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退出。
1.5.4 以考核指标为主要参照,对投标人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1.5.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针对采购需求,并结合评标办法提供详细实施方案。
1.5.6 投标人应提供办公经营场所和固定生产场所证明材料。
1.5.7 投标人应对突发状况提供应急方案,包含且不限于自然灾害、关键人 (略) 络安全等突发事件。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赵女士,联系电话:021-*转*,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ttp://**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2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2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附件信息: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xls发布时间:2024-08-09 信息来源:静安区 浏览次数:
相关标段 收起
标段(包)名称 | 标段(包)编号 |
采购公告
上海 (略) 受 (略) 上海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告。
兴业银行关于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信用卡不良资产司法清收工作需要,我行开展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现公开对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4年委托律所催收信用卡逾期项目。包含:律所向客户发送律师函、民事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等。
1.2 人员要求:
1.2.1 提供项目人员总人数不少于5人的有效服务人员,所提供服务人员需具备两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专业知识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经验,并确保服务团队人员的稳定性。须提供服务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有效身份证、简历、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1.2.2 配置项目负责人和足够的服务团队人员保证项目顺利开展,团队人员中需至少有2人为需求对接的负责人或专员。
1.2.3 合同执行期间,不可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采购人并提供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资质证明文件,获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1.2.4 (略) 在行业内地位及综合实力的证明材料,以及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经验材料。
1.3 服务要求:
1.3.1 与招标人的相关人员沟通对接并及时接收项目具体需求,确定具体的法律服务工作方案。
1.3.2 重点关注并协助处理相关法律问题,并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必要的相关部门确认意见、诉讼仲裁相关法律问题以及合规治理问题。
1.3.3 针对招标方需求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1.3.4 参加招标方案件项目的有关会议,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讨论,并参与相关文件法律部分内容的讨论、修改。
1.3.5 配合完成有关的各项调查工作。对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调整和完善。
1.3.6 配合其他涉及部门工作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工作。
1.3.7 为完成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1.3.8 提供为保障本项目顺利完成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于业务产生的数据信息交互保密方案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要求成立时间一年以上,近三年财务稳健,可稳定提供服务。
1.4.2包括但不限于2021年至今与六大国有银行及十二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合作开展代理信用卡司法清收服务项目的成功案例。
1.5 其他要求:
1.5.1 提供电话支持(7X24)和应急支持(7X24)。电话支持的响应时间为15分钟。
1.5.2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招标人保密制度,不得将招标人提供的资料用于其他用途,禁止泄露招标人的数据等信息,违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1.5.3 考核要求:招标人在本项目开始前及开展后均将定期对投标人实施考核及评价,如任意一项投标人承诺能力与实际不符合或未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先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在整改期限内仍未满足要求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退出。
1.5.4 以考核指标为主要参照,对投标人服务结果进行验收。
1.5.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方案中针对采购需求,并结合评标办法提供详细实施方案。
1.5.6 投标人应提供办公经营场所和固定生产场所证明材料。
1.5.7 投标人应对突发状况提供应急方案,包含且不限于自然灾害、关键人 (略) 络安全等突发事件。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 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14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赵女士,联系电话:021-*转*,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ttp://**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 (略) 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上海分行信用卡法务代理服务商招采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2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2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 (略) 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 (略) 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 (略) 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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