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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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

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某大学的委托,对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

2项目编号: 2024-04-TJ-GK-*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所属系统

产品属性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环境感知硬件在环测试分系统

硬件

上位机

1

2.

硬件

算法控制器

1

3.

硬件

实时仿真机

1

4.

硬件

轮速模拟器

≥4

5.

软件

场景仿真软件

1

6.

软件

基于激光雷达的环境感知算法

1

7.

软件

基于视觉的环境感知算法

1

8.

软件

基于毫米波雷达的环境感知算法

1

9.

环境感知实车实验分系统

硬件

激光传感器

1

10.

硬件

摄像头

1

11.

硬件

毫米波雷达

1

12.

硬件

导航定位设备

1

13.

硬件

算法控制器

1

14.

软件

环境感知实车实验算法

1

15.

软件

决策控制实车实验算法

1

16.

软件

自动驾驶实车实验算法

1

17.

软件

自动驾驶功能性能评估模块

1

(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三章)

3.3 需要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项目建设的“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主要包括环境感知硬件在环测试分系统和环境感知实车实验分系统,能够为开展毫米波雷达、视觉系统、激光雷达等不同传感器的环境感知算法的仿真测试提供实验平台,设计感知决策算法,实现特定场景下的车辆自动驾驶功能。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1,377,000.00)。

3.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略) 或其他组织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1、2022、2023三个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开标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招标文件发售: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时间:2024 年8月14日起至2024 年8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3)发售方式:通过审核的报名供应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资料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其他方式;请将4.2条(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质证明)和4.3条(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版)*@*63.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纸质一份(装订成册)邮寄至文件递交地点。

5.2 投标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拟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 月 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9 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

8 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63.com








,陕西, (略) ,雁塔区,西安,029-8

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某大学的委托,对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项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 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

2项目编号: 2024-04-TJ-GK-*

3 项目概况:

3.1 项目内容: 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

3.2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所属系统

产品属性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1.

环境感知硬件在环测试分系统

硬件

上位机

1

2.

硬件

算法控制器

1

3.

硬件

实时仿真机

1

4.

硬件

轮速模拟器

≥4

5.

软件

场景仿真软件

1

6.

软件

基于激光雷达的环境感知算法

1

7.

软件

基于视觉的环境感知算法

1

8.

软件

基于毫米波雷达的环境感知算法

1

9.

环境感知实车实验分系统

硬件

激光传感器

1

10.

硬件

摄像头

1

11.

硬件

毫米波雷达

1

12.

硬件

导航定位设备

1

13.

硬件

算法控制器

1

14.

软件

环境感知实车实验算法

1

15.

软件

决策控制实车实验算法

1

16.

软件

自动驾驶实车实验算法

1

17.

软件

自动驾驶功能性能评估模块

1

(详细技术要求见第三章)

3.3 需要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项目建设的“某环境感知硬件在环实验系统”主要包括环境感知硬件在环测试分系统和环境感知实车实验分系统,能够为开展毫米波雷达、视觉系统、激光雷达等不同传感器的环境感知算法的仿真测试提供实验平台,设计感知决策算法,实现特定场景下的车辆自动驾驶功能。

注:若公告内容与第三章技术要求内容不一致,以第三章技术要求为准。

3.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1,377,000.00)。

3.5交货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4资格条件

4.1供应商需要具备以下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标)的采购活动。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

(7)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8)符合国家、军队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略) 或其他组织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质证明

(1)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仅适用于军队单位);

(2)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人证书或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1、2022、2023三个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正文复印件,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5)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6)提供近一年(以开标时间为准)任意3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① 上述所有证明材料需备有原件,采购方在评标结束后将视情对供应商提供材料真实性予以审查;

② 事业单位或公办高校若无法提供上述(4)、(5)、(6)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须提供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价格等管理制度,接受财税、审计部门的监督的承诺函(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 除事业单位和公办高校外,确实无法提供第(4)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可以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银行)近三个月内(以开标时间为准)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但需额外提供有效证明其为其开具资信证明的银行是其基本账户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

④ 若法人直接参与投标可以不提供第(3)项内容要求提供的材料;

⑤ 存在其他特殊情况的无法提供上述内容要求的材料的,需提供相应情况说明或佐证材料,其有效性由评审专家和采购方最终认定。

4.3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

(1)提供不得为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不得有外资参股背景,及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的承诺书或证明材料(书面声明);

(2)提供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若成立不足要求年限则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3)提供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4)提供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材料(书面声明);

(5)提供保密承诺书(书面声明)。

5 招标文件发售: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

(1)发售时间:2024 年8月14日起至2024 年8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3)发售方式:通过审核的报名供应商,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资料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其他方式;请将4.2条(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质证明)和4.3条(供应商应当作出以下声明和承诺)电子版(纸质盖章扫描版)*@*63.com,务必备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成功后请电话告知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纸质一份(装订成册)邮寄至文件递交地点。

5.2 投标文件的拟制:

供应商应当参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拟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第4.2条中列出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

(2)第4.3条中涉及的书面声明和保密承诺书(模板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5.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 月 4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9 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6.2 开标地点: (略) 雁塔区电子三路西京电气中心A座9楼911室,中科 (略) 西部分公司;

7 信息发布媒体:

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http://**)

8 联系方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系人:李老师 张小玉 刘老师 胡风英 尤怡玮

电 话:029-8958 9882 、177 9153 5326、182 2058 7680

邮 箱:*@*63.com








,陕西, (略) ,雁塔区,西安,0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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