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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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受某单位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2-06-04A-2024-D-E1801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

1

8.2

49.2

产品自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付产品

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

1. 投标报价含税(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万元),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本项目选择1个中标人。

3. 投标人应对全部产品进行报价,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4. 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现行有效),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部门出具的决算报告;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2.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则为无效证明】;

2.6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所有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与招标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特殊资格要求

2.10(1)投标人须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副本为准,投标时提供正本,副本中标后提供给采购人),如非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2)近三年内,主动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单位,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被吊销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1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等有效信息。

2.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线上注册,现场审核购买】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请按照以下方式购买文件:

3.1.1网上登记缴费流程:

(1)网上登记网址: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 chengezhao.com/)。

(2)诚E招注册: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登记”)。

(3)诚E招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4)标书费发票获取方式:支付成功后,预计一周内可在诚e招本项目标书费处下载电子普通发票,如需纸质/电子专票须支付成功后及时在标书费处申请开具纸质/电子专票。(换票申请也可自行在此处进行操作)。

(5)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1.2 线下审批发售文件流程:

需携带以下资料至 (略) ( (略) 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5楼1506室(招标业务部),熊峰,*)领取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领取,则只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标书费付款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①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发放招标文件。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②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为本项目登记缴费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登记、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登记、支付均属无效。本平台除项目文件费之外无其他费用产生。

3.2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登记。

3.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 (略) 西湖区天目山路7号东海宾馆二号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2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5楼

联系人:熊峰、高雪

电话:*、*

电子邮件:*@*39.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熊峰 *

保证金、标书款、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 *8013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询问、质疑、投诉受理单位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 (略)

联系人:熊峰

电话:*

询问、质疑受理单位:某单位

投诉受理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隋先生,*

,浙江, (略) ,西湖区, (略) ,杭州,金华,广州,020-

(略) 受某单位委托,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2-06-04A-2024-D-E1801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投标限价单价含税(万元)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含税(万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轻量化锁具采购项目

1

8.2

49.2

产品自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付产品

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

1. 投标报价含税(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万元),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本项目选择1个中标人。

3. 投标人应对全部产品进行报价,不完整投标将被否决。

4. 本项目因计划调整或取消等原因,须作出调整或取消时,招标人可对此项目作出调整或取消,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提前开展工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现行有效),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2.3 投标人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

2.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复印件;如为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须提供上级部门出具的决算报告;军队单位无需提供】;

2.5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如提供个人所得税,则为无效证明】;

2.6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不在军委装备发展部和军兵种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发布的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被宣告破产、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投标人近三年(**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问题已完成归零除外)(重大质量问题指超出严重质量问题,危及人身安全、导致或可能导致装备丧失主要功能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投标人不在“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所有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与招标人查询结果不一致,以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2.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特殊资格要求

2.10(1)投标人须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提供证书副本为准,投标时提供正本,副本中标后提供给采购人),如非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和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两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有效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或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提供证书复印件,如证书处于复审或续期阶段,需出具国家或军队相关部门提供的该证书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

(2)近三年内,主动退出《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名录》的单位,或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被吊销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1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三级(含)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上级主管单位保密委员会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或未取得保密资格证书但已通过保密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保密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认证内容、有效期限等有效信息。

2.根据国家或军队规定,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述条款证明材料的,应提供相应的国家或军队规定及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并保证其真实性。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线上注册,现场审核购买】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请按照以下方式购买文件:

3.1.1网上登记缴费流程:

(1)网上登记网址: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 chengezhao.com/)。

(2)诚E招注册:通过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来完成项目的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购买(“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录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项目登记”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登记”)。

(3)诚E招登记: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4)标书费发票获取方式:支付成功后,预计一周内可在诚e招本项目标书费处下载电子普通发票,如需纸质/电子专票须支付成功后及时在标书费处申请开具纸质/电子专票。(换票申请也可自行在此处进行操作)。

(5)诚E招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3.1.2 线下审批发售文件流程:

需携带以下资料至 (略) ( (略) 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5楼1506室(招标业务部),熊峰,*)领取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领取,则只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签字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或同类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标书费付款截图(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①现场审核上述资料(上述资料仅作为获取招标文件的依据),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要求的不能发放招标文件。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②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为本项目登记缴费的唯一渠道,除此以外,我公司不在其他渠道上发布登记、支付购买文件的信息,其他渠道的登记、支付均属无效。本平台除项目文件费之外无其他费用产生。

3.2 招标文件每包/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于本采购项目第一部分“招标公告”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向我司缴纳标书款,否则视为未完成登记。

3.3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得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9时30分, (略) 西湖区天目山路7号东海宾馆二号楼会议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4.2 投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早于开标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项目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单位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地址: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舟山东路198号宸创大厦15楼

联系人:熊峰、高雪

电话:*、*

电子邮件:*@*39.com

标书购买联系人:熊峰 *

保证金、标书款、服务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银行账号: *8013

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七、询问、质疑、投诉受理单位

询问、质疑签收单位: (略)

联系人:熊峰

电话:*

询问、质疑受理单位:某单位

投诉受理单位:某单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隋先生,*

,浙江, (略) ,西湖区, (略) ,杭州,金华,广州,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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