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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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二次招标公告

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二次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江西洪都航空 (略) 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招标

2.项目编号:MSJCG*

3.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单机订购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

周期进度

01

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招标

25

详见技术要求。

★3.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3.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的条款均为关键条款,对关键条款的任何不满足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4竞争规划

本项目通过方案择优的方式选出1家中标单位。

3.5投标人按照定型后批生产100件的采购量测算,提供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的单机订购投标报价(该采购数量仅作为此次投标报价的测算基础,最终采购数量以批复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如后续有军方审价,最终采购价以审价价格为准。

3.6本项目研制费由成品设计费、试验费、管理费以及招标人要求以外的自投试验件费用组成。研制经费及拨付方式按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执行,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筹解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4.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以及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3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对于已通过第4.2条和第4.3条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以上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可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

4.4不得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5.投标人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5.1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

5.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

6.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文件购买费用由报名单位公对公转账,或由授权代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单位):中科 (略) 北京分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3552

开户行:中国 (略) 西客站玉渊潭支行

行号:*

转账务必备注“单位名称或简称+项目编号”,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转账成功截图。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购买时间: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2024年8月12日起到2024年8月16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与中科 (略) 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地点: (略) 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华宝大厦1309室。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报名文件

8.1报名登记表(附件1);

8.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

8.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

8.4保密承诺书原件(附件3);

8.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对于已通过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可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

8.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对于已通过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可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

8.7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的可不提供。

8.8提供未处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失信名单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失信名单内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8.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存在参加同一项目竞争的书面声明(附件4)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附件5);

8.10非联合体参与竞争的书面声明(附件4);

8.11其它与资格条件证明有关的资料、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报名文件提交要求

9.1报名文件依序整理并加盖公章后,胶装成1册,封面格式见附件6。封面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名文件中非原件的材料(包括原件的彩色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均需加盖公章。

9.2文件交接单(报名文件)和文件交接单(招标文件)各2份,不得胶装进报名文件,现场手签后,同报名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附件7、附件8)。

9.3报名文件递交数量:纸质版1份。

9.4报名文件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否则将拒绝接收。

10.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1.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2.其他要求

12.1报名文件审查结果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12.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或质疑,请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3 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后已报名的单位,无需再次报名。

12.4 报名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级不得为秘密级(含)以上,如有涉密内容,竞争单位需自行进行脱密处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洪都航空 (略)

联 系 人:刘鑫

电 话:079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 系 人:蒋先生、朱先生

电 话:010-*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华宝大厦1309室。



,江西, (略) ,海淀区,0791-,北京分公司

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二次招标公告

中科 (略) 受江西洪都航空 (略) 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进行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项目名称: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招标

2.项目编号:MSJCG*

3.项目概况

包号

项目名称

单机订购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万元)

周期进度

01

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研制招标

25

详见技术要求。

★3.1 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否决。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向他人转让。

3.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的条款均为关键条款,对关键条款的任何不满足都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4竞争规划

本项目通过方案择优的方式选出1家中标单位。

3.5投标人按照定型后批生产100件的采购量测算,提供某型飞机机身悬挂装置的单机订购投标报价(该采购数量仅作为此次投标报价的测算基础,最终采购数量以批复为准,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如后续有军方审价,最终采购价以审价价格为准。

3.6本项目研制费由成品设计费、试验费、管理费以及招标人要求以外的自投试验件费用组成。研制经费及拨付方式按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执行,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中标人自筹解决。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

4.2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以及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4.3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且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对于已通过第4.2条和第4.3条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以上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可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

4.4不得在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采购主管部门禁止采购期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禁止采购期内;

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争;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5.投标人回避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5.1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 (略) ,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

5.2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4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机构。

6.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报名文件购买费用由报名单位公对公转账,或由授权代表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单位):中科 (略) 北京分公司

收款账户(账号):*3552

开户行:中国 (略) 西客站玉渊潭支行

行号:*

转账务必备注“单位名称或简称+项目编号”,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转账成功截图。

7.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购买时间: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此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2024年8月12日起到2024年8月16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与中科 (略) 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地点: (略) 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华宝大厦1309室。

8.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报名文件

8.1报名登记表(附件1);

8.2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为军内单位应出具同等效力证书;

8.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2);

8.4保密承诺书原件(附件3);

8.5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对于已通过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可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

8.6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正本及副本)复印件。对于已通过资格审查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通过资格审查结论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证书超出有效期的,可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后,按具有该证书对待。

8.7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已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的可不提供。

8.8提供未处于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采购主管部门失信名单内,不得因招投标领域失信行为处于政府失信名单内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4);

8.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存在参加同一项目竞争的书面声明(附件4)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附件5);

8.10非联合体参与竞争的书面声明(附件4);

8.11其它与资格条件证明有关的资料、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报名文件提交要求

9.1报名文件依序整理并加盖公章后,胶装成1册,封面格式见附件6。封面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报名文件中非原件的材料(包括原件的彩色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均需加盖公章。

9.2文件交接单(报名文件)和文件交接单(招标文件)各2份,不得胶装进报名文件,现场手签后,同报名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附件7、附件8)。

9.3报名文件递交数量:纸质版1份。

9.4报名文件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交,否则将拒绝接收。

10.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1.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1.4投标及开标地点: (略) 。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12.其他要求

12.1报名文件审查结果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的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12.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或质疑,请先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2.3 招标公告首次发布后已报名的单位,无需再次报名。

12.4 报名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密级不得为秘密级(含)以上,如有涉密内容,竞争单位需自行进行脱密处理。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西洪都航空 (略)

联 系 人:刘鑫

电 话:0791-*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 (略)

联 系 人:蒋先生、朱先生

电 话:010-*

邮 箱:*@*63.com

地 址: (略) 海淀区莲花苑5号楼华宝大厦1309室。



,江西, (略) ,海淀区,0791-,北京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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