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婷婷、赵博
项目联系电话 024-*转8510、8502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站前东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女士 024-*
代理机构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TXJ-024-2024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发布稿)8.9发售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婷婷
(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107
项目名称: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5,954.00
最高限价(元):525,954
采购需求:查看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提供采购人报审版报告4份及电子版1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若遇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则期限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创新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站前东路33号
联系方式: 韩女士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 (略)
账号: *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婷婷、赵博
电 话: 024-*转8510、850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 ¥5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婷婷、赵博
项目联系电话 024-*转8510、8502
采购单位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站前东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韩女士 024-*
代理机构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24-*
附件:
附件1 TXJ-024-2024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发布稿)8.9发售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沈阳市新民市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撰写人: 孙婷婷
(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00107
项目名称: (略) (略) 绕城新建工程(通武线、丹霍线、沈环线)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5,954.00
最高限价(元):525,954
采购需求:查看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提供采购人报审版报告4份及电子版1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若遇政策原因或不可抗力,则期限顺延。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以及支持创新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08时30分至**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 (略) 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采购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提交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响应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略) 辽河大街115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略) 站前东路33号
联系方式: 韩女士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 (略)
账号: *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婷婷、赵博
电 话: 024-*转8510、8502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