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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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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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略) 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 (略) 清苑区,村内道路总长12.013公里,及6条通村45.273公路。 建设地点:本项 (略) 清苑区。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00 至 **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3: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260号 联系人:刘宪策 电话:0312-*招标代理:河北堂邑 (略) 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2室 联系人:王国军 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略) 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堂邑 (略)
地址: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260号 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宪策 联系人: 王国军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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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略) 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保清发改审批(2023)项目10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及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项 (略) 清苑区,村内道路总长12.013公里,及6条通村45.273公路。 建设地点:本项 (略) 清苑区。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8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相关验收统一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试运行及整体移交、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自行明确一家成员为牵头人组成EPC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联合体协议规定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事项各自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承担责任、接受指令和工程款,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招标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00 至 ** 23:59: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4.2招标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的递交

5.1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3: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

5.2逾期送达的投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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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址: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260号 联系人:刘宪策 电话:0312-*招标代理:河北堂邑 (略) 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2室 联系人:王国军 电话:031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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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略) 清苑区区域乡村振兴环境整治综合基础建设项目三期工程(EPC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堂邑 (略)
地址: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260号 地址: (略) 乐凯北大街3555号B座1301室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刘宪策 联系人: 王国军
电话: 0312-* 电话: 031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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