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并购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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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并购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略) 港航 (略)

收并购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 (略) 港航 (略) (以下简称“四川港投”) (略) 政府 (略) 管 (略) ,注册资本93.7亿元,总资产约820亿元,致力于打造四川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全球物贸服务平台、战略资源整合平台、现代产业发展平台、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现四川港投拟并购以LNG接收站码 (略) ,拟通过比选选聘咨询单位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开展专题研究。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 (略) 港航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目前资产总额约80亿元,净资产约34亿元,年收入约10亿元,主要从事能源相关行业,四川港投拟聘用咨询机构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工作。

2.2 比选项目名称: (略) 港航 (略) 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

2.3 时间安排:拟于2024年8月中下旬进场,具体时间需满足比选人要求。

2.4 比选内容:

四川港投拟收购某LNG接收站码头项目,需针对该项目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分析研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分 (略) 发展规划和运营方案的可实施性;

2.4.2 通过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发展现状、盈利模式、主要风险、发展趋势、产业链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投资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2.4.3 (略) 港投集团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需满足的条件和措施建议。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 (略) 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处于投标禁入期;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5年(2019-2023)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LNG项目相关的咨询或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能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在要求年限内。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专题研究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从事LNG行业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5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4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3人,从事LNG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5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领取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

3.6项目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略) 港航 (略) 投资运营部(地址: (略) 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3002室),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本比选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递交地点为: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地点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港航 (略) 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港航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8-*

蒋女士 电 话:* 028-*

邮 箱:*@*ttp://**


(略) 港航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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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比选条件

1. (略) 港航 (略) (以下简称“四川港投”) (略) 政府 (略) 管 (略) ,注册资本93.7亿元,总资产约820亿元,致力于打造四川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全球物贸服务平台、战略资源整合平台、现代产业发展平台、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现四川港投拟并购以LNG接收站码 (略) ,拟通过比选选聘咨询单位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开展专题研究。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 (略) 港航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目前资产总额约80亿元,净资产约34亿元,年收入约10亿元,主要从事能源相关行业,四川港投拟聘用咨询机构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工作。

2.2 比选项目名称: (略) 港航 (略) 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

2.3 时间安排:拟于2024年8月中下旬进场,具体时间需满足比选人要求。

2.4 比选内容:

四川港投拟收购某LNG接收站码头项目,需针对该项目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分析研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分 (略) 发展规划和运营方案的可实施性;

2.4.2 通过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发展现状、盈利模式、主要风险、发展趋势、产业链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投资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2.4.3 (略) 港投集团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需满足的条件和措施建议。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 (略) 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处于投标禁入期;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5年(2019-2023)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LNG项目相关的咨询或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能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在要求年限内。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专题研究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从事LNG行业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5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4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3人,从事LNG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5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领取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

3.6项目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略) 港航 (略) 投资运营部(地址: (略) 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3002室),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本比选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递交地点为: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地点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港航 (略) 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港航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8-*

蒋女士 电 话:* 028-*

邮 箱:*@*ttp://**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略) 港航 (略)

收并购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 (略) 港航 (略) (以下简称“四川港投”) (略) 政府 (略) 管 (略) ,注册资本93.7亿元,总资产约820亿元,致力于打造四川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全球物贸服务平台、战略资源整合平台、现代产业发展平台、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现四川港投拟并购以LNG接收站码 (略) ,拟通过比选选聘咨询单位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开展专题研究。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 (略) 港航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目前资产总额约80亿元,净资产约34亿元,年收入约10亿元,主要从事能源相关行业,四川港投拟聘用咨询机构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工作。

2.2 比选项目名称: (略) 港航 (略) 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

2.3 时间安排:拟于2024年8月中下旬进场,具体时间需满足比选人要求。

2.4 比选内容:

四川港投拟收购某LNG接收站码头项目,需针对该项目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分析研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分 (略) 发展规划和运营方案的可实施性;

2.4.2 通过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发展现状、盈利模式、主要风险、发展趋势、产业链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投资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2.4.3 (略) 港投集团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需满足的条件和措施建议。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 (略) 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处于投标禁入期;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5年(2019-2023)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LNG项目相关的咨询或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能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在要求年限内。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专题研究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从事LNG行业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5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4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3人,从事LNG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5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领取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

3.6项目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略) 港航 (略) 投资运营部(地址: (略) 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3002室),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本比选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递交地点为: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地点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港航 (略) 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港航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028-*

蒋女士 电 话:* 028-*

邮 箱:*@*ttp://**


(略) 港航 (略)

收并购项目咨询服务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 (略) 港航 (略) (以下简称“四川港投”) (略) 政府 (略) 管 (略) ,注册资本93.7亿元,总资产约820亿元,致力于打造四川开放型经济的重要载体和全球物贸服务平台、战略资源整合平台、现代产业发展平台、国有资本投资平台。现四川港投拟并购以LNG接收站码 (略) ,拟通过比选选聘咨询单位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开展专题研究。

1.2 本项目的比选人: (略) 港航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的公司目前资产总额约80亿元,净资产约34亿元,年收入约10亿元,主要从事能源相关行业,四川港投拟聘用咨询机构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工作。

2.2 比选项目名称: (略) 港航 (略) 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专题研究

2.3 时间安排:拟于2024年8月中下旬进场,具体时间需满足比选人要求。

2.4 比选内容:

四川港投拟收购某LNG接收站码头项目,需针对该项目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分析研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4.1 分 (略) 发展规划和运营方案的可实施性;

2.4.2 通过对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模式的发展现状、盈利模式、主要风险、发展趋势、产业链情况等进行分析,研判投资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2.4.3 (略) 港投集团开展LNG接收站码头+贸易一体化运营需满足的条件和措施建议。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根据《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国资委及出资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川国资委办〔2019〕9号)规定,结合该项目的实际情况,比选申请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6.近三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提供的中介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 (略) 国资委通报批评或处分;

3.1.7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

(1)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

(4)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5)处于投标禁入期;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近5年(2019-2023)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项目业绩,以比选申请文件提供的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是指LNG项目相关的咨询或研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并能显示合同签订时间在要求年限内。

3.3项目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由其负责与比选人就专题研究事项进行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从事LNG行业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10年(含10年),近5年(**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4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其他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至少为3人,从事LNG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3年(含),且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3.5比选申请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均应提供最近6个月(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从设立时起算,下同)比选申请人为拟配备人员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的养老保险是指从领取比选文件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养老保险。

3.6项目所有人员在本项目实施期间均应常驻现场,且不得擅自变更项目人员。

3.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请于**日至**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略) 港航 (略) 投资运营部(地址: (略) 锦江区柳江街道复地金融岛环岛路1288号A3栋写字楼30楼3002室),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免费领取比选文件。

(1)领取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及其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单位介绍信。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4.2 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5.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5.1 本比选项目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均为**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本比选项目采用现场递交纸质文件方式,递交地点为: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3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评审地点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30楼01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略) 港航 (略) 交易管理服务平台(http://**)”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港航 (略)

地 址: (略) 锦江区环岛路1288号复地金融岛A3栋写字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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