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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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4-097

项目名称: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报价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 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财务报表;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 (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
(5) 在 (略) 站、中国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 (略) (略) 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略) 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查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3:59,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于田县工业 (略)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 (略)

地 址: (略) 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









附件信息:

项目概况

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 (略)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4-097

项目名称: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于田县中等职业学校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室建设采购、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供货完毕并投入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报价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 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最少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一年(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略) 提供财务报表;
(4)提供税务机关出具近三个月(2024年5月-2024年7月)填报日期的完税证明 (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
(5) 在 (略) 站、中国 (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 (略) (略) 站如有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 (略) 站页面查询截图时间应在招标公告日期后并加盖单位公章(开标现场查询);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9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3:59,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线上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略) http://**,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于田中等职业学校

地 址:于田县工业 (略)

联系方式:09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浩诚致远 (略)

地 址: (略) 肖尔巴格乡库木巴格村1098号

联系方式:0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

电 话: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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