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某部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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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某部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需求公示第1包

广州某部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4-JQGSZC-F3040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GSZC-F3040

三、公示时间:**日至8月15日

四、需求明细

(一)项目价格:70万元。

(二)项目实施地点: (略)

(三)项目内容: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加工,约4500卷、40万页(按A4图幅计算)。

(四)基本要求:承包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证照。

承包商需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保密载体印制*级以上(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资质(需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扫描应按照档案标明的号页顺序进行,保证图像顺序号连续且与档案页号一一对应,做到不缺页、不重页;扫描图像内容应清晰完整,对破损或字迹模糊的档案进行页面修整。对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后再进行扫描。

采用不低于24位真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扫描格式一般采用PDF格式存储,以文件为单位生成PDF文件,一份材料(1页或多页)对应一个PDF文件,一份案卷对应一个或多个PDF文件。如有特殊需要,将部分归档文件或产权证原件存储为JPG或TIF格式的,分别做出说明。

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中的每一份文件,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唯一档号,以该档号为这份文件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命名。或以文件在案卷中的顺序号命名。档案编制规则按《军事设施建设档案管理指导手册》(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档案数字化扫描全流程工作完成后,对整理后的卷宗和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数据验收,审核验收通过签字确认后,打印案卷封皮相关内容,按《军事设施建设档案管理指导手册》(试行)相关要求,对大于A4图幅图纸折叠归档,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档案,按档案分类贴卷盒标签、装盒入库上架。同时按照我部要求,上传挂接至指定的系统内。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以内。

(六)其他事项:承包商需按照*方要求配备相应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的项目负责人和整理人员、并保证项目成员在服务过程中的稳定性。人员中途更换应征得*方同意并备案。

承包方应对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指定专人配合需求方完成参与项目所有人员的资格政审和安全保密审查,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和承诺书。

项目自验收报告形成之日起进行质保期,质保期2年。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中标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在项目安全管理、数字化扫描、数据安全管理、审核验收等工作中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密切配合需求单位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进度完成至60%,再付30%的进度款。待所有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的实际案卷数量(页数、张数),付款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2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及部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打印的信用报告,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企业授权代表需为企业正式员工,并为该项目直接负责人之一,履行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质疑建议,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

地址: (略) 越秀区

邮政编码:*

邮箱:*@*q.com

**日

,广州

广州某部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编号:2024-JQGSZC-F3040

一、项目名称:某部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处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QGSZC-F3040

三、公示时间:**日至8月15日

四、需求明细

(一)项目价格:70万元。

(二)项目实施地点: (略)

(三)项目内容:营房和地籍档案数字化加工,约4500卷、40万页(按A4图幅计算)。

(四)基本要求:承包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略) 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等证照。

承包商需具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保密载体印制*级以上(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资质(需提供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扫描应按照档案标明的号页顺序进行,保证图像顺序号连续且与档案页号一一对应,做到不缺页、不重页;扫描图像内容应清晰完整,对破损或字迹模糊的档案进行页面修整。对破损严重、无法直接进行扫描的档案,先进行技术修复,折皱不平影响扫描质量的原件先进行相应处理(压平或熨平等)后再进行扫描。

采用不低于24位真彩色模式进行扫描,扫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扫描格式一般采用PDF格式存储,以文件为单位生成PDF文件,一份材料(1页或多页)对应一个PDF文件,一份案卷对应一个或多个PDF文件。如有特殊需要,将部分归档文件或产权证原件存储为JPG或TIF格式的,分别做出说明。

纸质档案目录数据库中的每一份文件,都有一个与之相对应的唯一档号,以该档号为这份文件扫描后的图像文件命名。或以文件在案卷中的顺序号命名。档案编制规则按《军事设施建设档案管理指导手册》(试行)相关要求执行。

档案数字化扫描全流程工作完成后,对整理后的卷宗和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和数据验收,审核验收通过签字确认后,打印案卷封皮相关内容,按《军事设施建设档案管理指导手册》(试行)相关要求,对大于A4图幅图纸折叠归档,采用“三孔一线法”装订档案,按档案分类贴卷盒标签、装盒入库上架。同时按照我部要求,上传挂接至指定的系统内。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以内。

(六)其他事项:承包商需按照*方要求配备相应知识水平、业务技能的项目负责人和整理人员、并保证项目成员在服务过程中的稳定性。人员中途更换应征得*方同意并备案。

承包方应对档案整理服务项目组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指定专人配合需求方完成参与项目所有人员的资格政审和安全保密审查,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和承诺书。

项目自验收报告形成之日起进行质保期,质保期2年。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5%作为项目启动预付款,中标方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在项目安全管理、数字化扫描、数据安全管理、审核验收等工作中能够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密切配合需求单位开展各项工作,任务进度完成至60%,再付30%的进度款。待所有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按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的实际案卷数量(页数、张数),付款至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2年)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及部队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打印的信用报告,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投标供应商企业授权代表需为企业正式员工,并为该项目直接负责人之一,履行合同期间不得随意更改。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1.供应商需要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质疑建议,加盖单位印章,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收到)、扫描发送邮箱等方式递交我部。匿名提交、未加盖公章,以及未在公示期内有效提交的,不予受理。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先生

电 话:*

地址: (略) 越秀区

邮政编码:*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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