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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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1:19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6-*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铜山路2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工 051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办公楼5#19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孟工 051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某单位

项目名称: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在用高压氧舱为上海701所杨园高压氧舱厂于2002年12月制造,2003年7月投入使用,为满足正常使用,需要进行维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专家组根据:①201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015)“在用氧舱改造、修理时,由于原制造单位已不存在,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氧舱制造许可资质的制造单位承担氧舱及其配套压力容器、管道的改造与修理工作”的规定,现原生产厂家:上海七零一所 (略) 仍存在;②本项目于2024年7月发布2次招标公告,仅有上海七零一所 (略) 1家企业报名参加。根据上述情况,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七零一所 (略)

地址: (略) 奉贤区南奉公路276号18幢1层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说明: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意见反馈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反馈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 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递交要求
1.反馈材料需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 幅面纸胶装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反馈材料需打印或用黑色、蓝色墨水填写;
3.反馈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公示结果处理:
资料审核合格后将邀请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如公示期满后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某单位     

地址: (略) 云龙区铜山路236号        

联系方式:王工 05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办公楼5#1908室            

联系方式:孟工 05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某单位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21:19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孟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16-*
采购单位 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云龙区铜山路2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工 0516-*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办公楼5#19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孟工 0516-*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某单位

项目名称:高压氧舱维修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院在用高压氧舱为上海701所杨园高压氧舱厂于2002年12月制造,2003年7月投入使用,为满足正常使用,需要进行维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5.*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专家组根据:①2015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氧舱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015)“在用氧舱改造、修理时,由于原制造单位已不存在,使用单位可以委托具有氧舱制造许可资质的制造单位承担氧舱及其配套压力容器、管道的改造与修理工作”的规定,现原生产厂家:上海七零一所 (略) 仍存在;②本项目于2024年7月发布2次招标公告,仅有上海七零一所 (略) 1家企业报名参加。根据上述情况,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七零一所 (略)

地址: (略) 奉贤区南奉公路276号18幢1层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公示说明:
如有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意见反馈材料和递交要求:
(一)反馈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原件(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原件;
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 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原件;
7.不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递交要求
1.反馈材料需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 幅面纸胶装成册,编制目录,标注页码,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反馈材料需打印或用黑色、蓝色墨水填写;
3.反馈材料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公示结果处理:
资料审核合格后将邀请参加后续采购活动。如公示期满后无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则此项目确定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http://**)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某单位     

地址: (略) 云龙区铜山路236号        

联系方式:王工 0516-*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 (略)             

地 址: (略) 云龙区绿地商务城LOFT办公楼5#1908室            

联系方式:孟工 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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