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县医院家属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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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县医院家属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标段一

[海南州·共和县][公开招标][施工]共和县县医院家属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标段一[已发公告]

(略)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共发改投资[2024]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规模:本项目新建7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7006.10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公共活动场所等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
标段名称:共和县县医院家属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7721.6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500.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7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7006.10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公共活动场所等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等,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 ①室外总图运输工程②边坡支护、基坑支护③围墙、挡土墙、主次出入口(含车辆识别系统、门禁系统等)、各类铺装(车行道、人行道、广场、消防车道等)④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管网、热力管网⑤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含景观小品建设、环卫工程等)⑥燃气工程⑦电气(强弱电、安防、路灯等)工程等⑧室外设备购置等,完成以上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设计、施工、采购,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钥匙”工程。【所有设计均包含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雨污水、燃气、电气(强弱电、安防等)】;2、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防雷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消防验收前检测等全部手续办理,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完成消防及各类专项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3、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等需得到招标人同意后进行采购;4、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中标价款不变;5、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图纸要求,质量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因中标人设计致使项目功能不全或达不到相关标准及要求,中标人按招标人安排和要求进行补充设计并完善施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项目需考虑设计电梯及特种设备专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冬雨季施工增加费;9、本次招标范围含“三通一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 (略)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日 0:00 时至 **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nbsp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 (略) .海南州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申大钊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赫铭 (略)

地 址: (略)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共和西路1号

地 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13层11301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申大钊

联系人:邱芙蓉

电 话:0974-*

电 话:0971-*

**日

张晓英 签于 2024/08/09 23:49:21

附件如下:

招标文件正文.pdf

[海南州·共和县][公开招标][施工]共和县县医院家属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标段一[已发公告]

(略)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略)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已由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共发改投资[2024]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共和县恰卜恰镇

(2)规模:本项目新建7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7006.10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公共活动场所等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
标段名称:共和县县医院家属院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EPC)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17721.68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设计单位;
服务期:500.0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新建7栋住宅楼,总建筑面积57006.10平方米,同时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绿化、公共活动场所等配套附属工程及设备等,具体包含以下内容:1、 ①室外总图运输工程②边坡支护、基坑支护③围墙、挡土墙、主次出入口(含车辆识别系统、门禁系统等)、各类铺装(车行道、人行道、广场、消防车道等)④给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消防管网、热力管网⑤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含景观小品建设、环卫工程等)⑥燃气工程⑦电气(强弱电、安防、路灯等)工程等⑧室外设备购置等,完成以上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的设计、施工、采购,完成竣工验收,达到“交钥匙”工程。【所有设计均包含建筑、结构、装饰、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雨污水、燃气、电气(强弱电、安防等)】;2、包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编制(全费用综合单价形式)、防雷检测、室内空气检测、消防验收前检测等全部手续办理,对所承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达到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完成消防及各类专项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入住条件;3、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设施、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设施、设备的规格、型号等需得到招标人同意后进行采购;4、项目合同签订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中标价款不变;5、按国家有关规范及图纸要求,质量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6、因中标人设计致使项目功能不全或达不到相关标准及要求,中标人按招标人安排和要求进行补充设计并完善施工,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项目需考虑设计电梯及特种设备专项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8、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冬雨季施工增加费;9、本次招标范围含“三通一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建筑·建筑*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质,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三)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

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上担任任何职务。以设计和施工双资质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其承接业务的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3)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员担任;(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 (略) 过程中,仍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3.4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办事指南栏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日 0:00 时至 **日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nbsp9:00

(说明: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编制时间)招标人应当依法合理确定投标文件的编制时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深度)批复或者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发包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30日;其余工程总承包项目,最短不得少于45日。)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南州公共资源 (略) .海南州开标室一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 (略) 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略) 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申大钊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4-*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赫铭 (略)

地 址: (略) 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恰卜恰镇共和西路1号

地 址: (略) 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金座美仑3号楼13层11301号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申大钊

联系人:邱芙蓉

电 话:0974-*

电 话:0971-*

**日

张晓英 签于 2024/08/09 23: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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