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产业园III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产业园 III 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
备采购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为中核四
(略) 产业园III工程,建设单位 (略) ,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化
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4WXR335C*BD/GKZH-24ZXH377
2.2项目名称: (略) 产业园III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
水罐消防车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金塔产业园
2.4招标范围:1台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1台重型水罐消防车,详见A-2供货范
围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AN,详见技术文件
2.5交货时间:2024年12月31日;具体见A-9项目进度
2.6交货地点:甘肃酒泉金塔产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及所投标的设备应是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
品公告》目录中的企业及产品。(需要提供工业和 (略) 站公告及目录清单的
证明文件)。
3.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
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00—2024年05月27日16:00 (北京时间)。
4.2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 (略) (http://**)进行发布。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略)
(http://**)在线注册,选择“我要参与”, (略) 要求点击【我
已阅读并同意】“声明”和“投标保密承诺书”;按照“4.2要求”支付标书款,并将
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
如平台无法上传,请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63.com。 (略) 将在
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投标。
4.3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电子版光盘以快递的
方式邮寄给通过报名审核的潜在投标人,请收到光盘后检查文件是否正常使用,如邮
寄文件损坏请及时通过邮箱或电话回复,快递签收后24小时内未回复视为光盘文件无
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略) 名称:北京国科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略) 产业园III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
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备采购购标款”
注:原 (略) 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
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一套投标文
件电子版)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4.1 作为投 (略) 代为购买标书的;
5.4.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 (略) (略) 名称变化的。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 (略) (http://**)和中国招标投
(略) (http://**)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
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117号 地
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
限公司
邮
编: *
联 系 人: 于妍
号神舟大厦11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孙晨、杨振、庞博
话: 010-*-8013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63.com
电
传
真:
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略) 北京国科 (略) 独家负责中核四0四有限公
司产业园III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
代理工作。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 (略) 。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中核四 0 四有限公司产业园 III 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
备采购
1.招标条件
北京国科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为中核四
(略) 产业园III工程,建设单位 (略) ,招标人为 中国核电工程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化
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QT024WXR335C*BD/GKZH-24ZXH377
2.2项目名称: (略) 产业园III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
水罐消防车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略) 金塔产业园
2.4招标范围:1台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1台重型水罐消防车,详见A-2供货范
围
设备技术规格要求:质保等级QAN,详见技术文件
2.5交货时间:2024年12月31日;具体见A-9项目进度
2.6交货地点:甘肃酒泉金塔产业园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2.7最高投标限价:*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
定,有资格和能力在国内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 投标人及所投标的设备应是被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
品公告》目录中的企业及产品。(需要提供工业和 (略) 站公告及目录清单的
证明文件)。
3.3.2 投标人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
形。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05月21日09:00—2024年05月27日16:00 (北京时间)。
4.2电子版招标公告将在 (略) (http://**)进行发布。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 (略)
(http://**)在线注册,选择“我要参与”, (略) 要求点击【我
已阅读并同意】“声明”和“投标保密承诺书”;按照“4.2要求”支付标书款,并将
标书款汇款电子回单、营业执照扫描件(以上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上传报名);
如平台无法上传,请将扫描后的报名文件发送至:*@*63.com。 (略) 将在
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
不得参与投标。
4.3报名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招标文件和技术文件的电子版光盘以快递的
方式邮寄给通过报名审核的潜在投标人,请收到光盘后检查文件是否正常使用,如邮
寄文件损坏请及时通过邮箱或电话回复,快递签收后24小时内未回复视为光盘文件无
误。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略) 名称:北京国科 (略)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银行账户:*2978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略) 产业园III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
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备采购购标款”
注:原 (略) 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
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14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神舟大厦9层会议室。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文件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一套正本、三套副本、一套投标文
件电子版)递交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5.4.1 作为投 (略) 代为购买标书的;
5.4.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 (略) (略) 名称变化的。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招标公告将在 (略) (http://**)和中国招标投
(略) (http://**)进行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次招标
项目的公告,招标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
地
址: (略) 海淀区 (略) 117号 地
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
限公司
邮
编: *
联 系 人: 于妍
号神舟大厦11层
邮
编: *
联 系 人: 孙晨、杨振、庞博
话: 010-*-8013
电话:010-*/*
传真:010-*
电子邮件:*@*63.com
电
传
真:
电子邮件:
8.其他说明
(略) 北京国科 (略) 独家负责中核四0四有限公
司产业园III工程化学事故抢险救援车(洗消)、重型水罐消防车设备的国内公开招标
代理工作。 (略) 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
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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