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网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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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2024年网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NXXD-2024ZC-013

项目名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 (略) 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 (略) 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 (略) 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按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在“ (略) ”、“中国 (略) ”违法、失信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填写真实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09 00:00:00 至 2024-08-1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 (略) 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地 址: (略) 金凤 (略) 106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4层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晓红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睿、周华、林彬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8-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

项目编号: NXXD-2024ZC-013

项目名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 (略) 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 (略) 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2 (略) 络交易(含直播带货监测)及广告监测服务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1 详见招标文件 * /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号),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按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为支持和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和金融基础设施的服务作用,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经自治区财政厅与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共同研究,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试点工作方案》(宁财(采)发〔2017〕682号),采购合同涉及融资贷款事宜的,供应商可咨询相关融资金融机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投标人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人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在“ (略) ”、“中国 (略) ”违法、失信投标企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将会被拒绝参加此项目投标(由代理公司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查询,以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填写真实完整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09 00:00:00 至 2024-08-1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 (略) 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宁夏 (略) 场监督管理厅
地 址: (略) 金凤 (略) 106号
联系方式: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万达中心C座24层
联系方式: 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晓红
电话: 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睿、周华、林彬
电话: 0951-*;*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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