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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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略) 旅游会展节庆办公室)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0:22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徽铭业 (略) 金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略) 旅游会展节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9-*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铭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屯溪区阜上路172号丽丰花园4幢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略) 旅游会展节庆办公室)

项目名称: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上海旅游节期间, (略) 设计制作、安全改装一辆花车,参加巡展活动。通过“一辆车”、“一片景”到“一个群”再到“一座城”的形式,展示大黄山特色文旅资源。基础车辆约5吨,需通过公安检测,并统一安排驾驶员跟进全程巡展。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上海吉庆旅游 (略) 作为上海旅游节组委会授权的活动独家承办单位,在上海旅游节组委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本次活动的招展工作,收取参展花车制作、巡游等相关费用,确保花车巡游活动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吉庆旅游 (略)

地址: (略) 黄浦区新闸路218号901室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联系电话:055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5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安徽铭业 (略) 金工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阜上路172号丽丰花园4幢102室

联系电话:055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略) 旅游会展节庆办公室)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0:22
预算金额 ¥4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安徽铭业 (略) 金工
项目联系电话 0559-*
采购单位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略) 旅游会展节庆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9-*
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铭业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屯溪区阜上路172号丽丰花园4幢1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9-*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略) 旅游会展节庆办公室)

项目名称: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略) 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上海旅游节花车设计、制作和巡展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1

单位:

预算金额:*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在上海旅游节期间, (略) 设计制作、安全改装一辆花车,参加巡展活动。通过“一辆车”、“一片景”到“一个群”再到“一座城”的形式,展示大黄山特色文旅资源。基础车辆约5吨,需通过公安检测,并统一安排驾驶员跟进全程巡展。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上海吉庆旅游 (略) 作为上海旅游节组委会授权的活动独家承办单位,在上海旅游节组委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本次活动的招展工作,收取参展花车制作、巡游等相关费用,确保花车巡游活动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吉庆旅游 (略)

地址: (略) 黄浦区新闸路218号901室

三、公示期限

**日**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屯光大道9号

联系电话:0559-*

2.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新园东路198号

联系电话:0559-*

3.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安徽铭业 (略) 金工

联系地址: (略) 屯溪区阜上路172号丽丰花园4幢102室

联系电话:0559-*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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