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隆县城供暖工程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关于吉隆县城供暖工程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比选公告
比选编号:JLXZJJ-*
为确保吉隆县城供暖工程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吉隆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开展“吉隆县城供暖工程”节能评估文件编制,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概况
吉隆县城供暖工程,拟定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集热厂1项、供 (略) 工程1项以及相关业务用房等。现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任务
1、工作地点: (略) 吉隆县。
2、工作内容:依据法律规定,对吉隆县城供暖工程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并获得相关行业部门审批。
3、计划工期:报告通过审查批复。
三、比选要求
1、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报价
服务费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基础,最终以合同价为准,如果项目资金未落实,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五、比选报名地点及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
1、报名地点:吉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资料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提交):报价、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本次拟投入的项目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1、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下午18:30;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项目法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址: (略) 吉隆县住建局 联 系 人:曲央
联系电话:*、* 、0892-*
特此,公告。
吉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比选编号:JLXZJJ-*
为确保吉隆县城供暖工程顺利推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吉隆县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我单位拟采取比选方式选取一家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单位,开展“吉隆县城供暖工程”节能评估文件编制,现将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概况
吉隆县城供暖工程,拟定投资*.*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集热厂1项、供 (略) 工程1项以及相关业务用房等。现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服务单位。
二、服务内容及任务
1、工作地点: (略) 吉隆县。
2、工作内容:依据法律规定,对吉隆县城供暖工程节能评估文件编制工作,并获得相关行业部门审批。
3、计划工期:报告通过审查批复。
三、比选要求
1、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比选报价
服务费不得超过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基础,最终以合同价为准,如果项目资金未落实,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五、比选报名地点及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
1、报名地点:吉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响应性文件材料内容:资料复印件(资料胶装成册提交):报价、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比选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类似业绩,本次拟投入的项目人员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
1、比选响应性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8月9日至2024年8月13日下午18:30;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七、项目法人:吉隆县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址: (略) 吉隆县住建局 联 系 人:曲央
联系电话:*、* 、0892-*
特此,公告。
吉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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