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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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单位招标公告



为顺利有 (略)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略) 文物局拟公开比选该项目编制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二、比选说明

参加本次比选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缴纳税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相关的业绩资料;

6.能够提供专业、有效的售后服务。

三、比选内容

对现有的革命文物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四、选择标准

本次采用比选方式,从规划内容、服务团队、综合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整体评分。

五、比选材料要求

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包括:

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格式自拟);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格式自拟);

规划内容(格式自拟);

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材料涵盖设计方案、基本证明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一式三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

上 午9:30—13:00

下 午15:30—18:30

地 点: (略) 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

(略) 文物局( (略) 文化和旅游局一楼)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赤列央宗

联系电话:*


(略) 文物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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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有 (略)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项目, (略) 文物局拟公开比选该项目编制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规划编制

二、比选说明

参加本次比选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并依法缴纳税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提供相关的业绩资料;

6.能够提供专业、有效的售后服务。

三、比选内容

对现有的革命文物进行规划编制工作。

四、选择标准

本次采用比选方式,从规划内容、服务团队、综合能力、业绩等方面进行整体评分。

五、比选材料要求

需提供的材料清单包括:

公司简介:包括经营范围、公司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主要业绩等相关情况(格式自拟);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格式自拟);

规划内容(格式自拟);

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材料涵盖设计方案、基本证明材料和相应佐证材料,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一并装入一个文件袋或文件夹进行密封包装,一式三份。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4日

上 午9:30—13:00

下 午15:30—18:30

地 点: (略) 城关区江苏大道69号

(略) 文物局( (略) 文化和旅游局一楼)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赤列央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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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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