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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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征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汇澎 (略)
开标时间 **日 14:00
开标地点 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于先生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汇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 2#楼1单元1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0415-*
附件:
附件1 征集邀请--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docx

项目概况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汇澎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材采购提供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框架协议签订1年,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可续约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澎 (略)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征集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征集文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时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澎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 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5-*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1: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汇澎 (略)
开标时间 **日 14:00
开标地点 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预算金额 ¥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415-*
采购单位 (略) 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于先生0415-*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汇澎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 2#楼1单元17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李女士0415-*
附件:
附件1 征集邀请--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docx

项目概况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汇澎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

项目名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主副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消防救援支队食堂食材采购提供配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采用(1+1模式),框架协议签订1年,采购人对服务满意,可续约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留比例为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汇澎 (略)

方式:现场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汇澎 (略) (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2#楼1单元17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获取文件需提供: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征集文件的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或自然人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无需加盖单位公章,需要签字)的复印件*份,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复印件要求清晰,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征集文件。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征集文件时法人代表或自然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 (略) 振安区临江后街11号        

联系方式:于先生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汇澎 (略)             

地 址: (略) 振兴区滨江中路118号鸿利公寓 2#楼1单元1701室            

联系方式:李女士04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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