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郸财招标采购-2024-37 | |||||||||||
2、项目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1,909,34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 (略) 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 (略) 授权,有且只能有一家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3.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郸城县 | |||||||||||
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略) 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张广 | |||||||||||
联系方式:039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郸财招标采购-2024-37 | |||||||||||
2、项目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1,909,34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 (略) 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 (略) 授权,有且只能有一家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3.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郸城县 | |||||||||||
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略) 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张广 | |||||||||||
联系方式:039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郸财招标采购-2024-37 | |||||||||||
2、项目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1,909,34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 (略) 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 (略) 授权,有且只能有一家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3.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郸城县 | |||||||||||
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略) 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张广 | |||||||||||
联系方式:039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郸财招标采购-2024-37 | |||||||||||
2、项目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中心城区智能交通(信号灯、电子警察)指挥系统建设项目维护费(3年)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1,909,34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采购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3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标书中附网页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 (略) 名义参与投标, (略) 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本项目允许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分支机 (略) 授权,有且只能有一家授权代表参与本项目投标。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3.方式:供应商请在网站自主注册后下载采购文件(zkzf格式)及资料,需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可提交响应文件,具体办理事宜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郸城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
地址:郸城县 | |||||||||||
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略) 光明路与政通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 |||||||||||
联系人:张广 | |||||||||||
联系方式:0394-*、*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王建 | |||||||||||
联系方式:*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