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南通俊达 (略) (略) 通州区西亭镇八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就西亭镇八总桥村电动翻桶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实施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亭镇八总桥村电动翻桶垃圾收集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村自筹资金,总投资额约2.*元。
最高限价:2.*元。最后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电动翻桶垃圾收集车1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供货期: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在接到采购单位供货通知后15天内完成供货并交付,及时送至*方指定地点。质保期:一年。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华人民共和国 (略) 网站(http://**)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 (略) 站(http://**)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未被国家 (略) 站(http://**)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 (略) (http://**)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六)投标人成交后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三、谈判保证金:*佰元。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缴纳,随投标文件带至开标现场,投标保证金需密封并在封面和骑缝处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或签字),交至现场开标人员。投标人不按竞谈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作废标处理。
四、响应文件递交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8月 21 日 15 时 20 分, (略) 通州 (略) 开标室(地址:通州区西亭镇人民政府对面)。
五、采购费用:竞谈响应单位应承担其编制竞谈响应文件与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代理费600元,由成交单位成交后支付。
六、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1) (略) 通州区西亭镇八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略) 通州区西亭镇八总村
联 系 人:顾女士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信息
代理机构: 南通俊达 (略)
地址:南通崇川 (略) 80号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 0513-*
七、竞争性谈判程序
采购人审查响应投标人资格,符合资格的投标人接受谈判小组的各轮谈判。在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采用现场提供最后报价低价成交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