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恢复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恢复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4:35 |
开标时间 | **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略)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
项目编号:HNZ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08月 23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
项目名称:“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概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近年来, (略) 化进程的加快,社区人口密集,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计划开展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线上及线下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居民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形成全民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分所等“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函),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08 月 12 日至2024年 08 月 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08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 08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略) 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98-*
二、开标时间:**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公共公益宣传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日 14:35 |
开标时间 | **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略)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
项目编号:HNZL-*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项目联系电话:08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0898-*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 08月 23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L-*
项目名称:“预防为主生命至上”2024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概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
近年来, (略) 化进程的加快,社区人口密集,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为提高社区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我们计划开展消防安全“五进”宣传活动项目。本项目旨在通过线上及线下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居民对消防安全知识的了解和掌握,形成全民关注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日至**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法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只有中国公民才能以自然人的身份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适用《合伙企业法》调整的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所,按要求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的,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采购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分所等“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日期至今提供所有财务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自行提供承诺函或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3.5供应商必须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函,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自行提供承诺函),包括: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08 月 12 日至2024年 08 月 1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 08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 08月 23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4、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龙华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 址: (略) 龙华区城西镇金星路2号
联系方式:08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美兰区海甸三东路25号中新大厦5楼5A、5B
联系方式:0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0898-*
二、开标时间:**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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