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2024—2025年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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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2024—2025年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为普及辖区内群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我局拟对南沙区2024—2025年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2024—2025年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1)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及创安等相关宣传工作,撰写科普稿,由区内自媒体推送发布不少于25篇;

  (2)按照上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相关方针政策及区食药安办要求,设计定制宣传海报、环保袋、横幅等宣传物料;

  (3)围绕“五进”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机关,通过讲座、互动游戏、展板、科普课堂等现场宣传形式,及制作、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张贴宣传海报等, (略) 民举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5场,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扩大我区食品安全、创安工作的宣传面;

  (4)按照区食药安办要求,配合开展2024年度区级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场,法律法规宣贯活动不少于4场,并完成相关宣传稿采写发布工作;

  2.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起至2025年7月;

  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应具有承办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培训等相关经验;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价材料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

  2.报价表(包含专家费、场地费、物料费、服务费、交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其他资料和需补充说明的文件等;

  4.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16日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把报价材料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地址: (略) 南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9楼)。

  七、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邱小姐,电话:020—*)


  为普及辖区内群众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群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发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我局拟对南沙区2024—2025年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沙区2024—2025年食品安全相关宣传活动采购项目。

  二、项目限价:人民币*元。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1)协助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及创安等相关宣传工作,撰写科普稿,由区内自媒体推送发布不少于25篇;

  (2)按照上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相关方针政策及区食药安办要求,设计定制宣传海报、环保袋、横幅等宣传物料;

  (3)围绕“五进”深入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和机关,通过讲座、互动游戏、展板、科普课堂等现场宣传形式,及制作、悬挂横幅以及发放、张贴宣传海报等, (略) 民举办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5场,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扩大我区食品安全、创安工作的宣传面;

  (4)按照区食药安办要求,配合开展2024年度区级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1场,法律法规宣贯活动不少于4场,并完成相关宣传稿采写发布工作;

  2.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起至2025年7月;

  3.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有承接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应具有承办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培训等相关经验;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副本复印件;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价材料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

  2.报价表(包含专家费、场地费、物料费、服务费、交通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3.其他资料和需补充说明的文件等;

  4.所有报价材料须加盖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8月16日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把报价材料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地址: (略) 南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9楼)。

  七、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人达三家时,本次采购评审小组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本次评审小组可以按本次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当对本询价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本次评审小组按照符合采购需求、报价合理的原则,经核准可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略)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联系人:邱小姐,电话: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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