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无人机平台投放带动力载荷采购项目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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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无人机平台投放带动力载荷采购项目二次

北京东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单位的委托,对基于无人机平台投放带动力载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基于无人机平台投放带动力载荷采购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JD-*

3. 项目情况:详见技术要求

4. 最高限价(总价):185.*元(含税)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和声明)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除外);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提供声明函)

7. 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如因单位性质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为“ (略) (http://**)”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站截图或承诺书)

8. 投标人未被军队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内;(提供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现金缴费,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12日起到2024年8月1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魏经理,联系电话:*),携带“六、申购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略) 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购买招标文件。

对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招标人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申购招标文件的单位或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少于2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公告时间。资格初审结论仅作为购买文件时的依据,最终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现场评审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略) 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②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③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提供以下声明函:

①未被军队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的声明函;

②满足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要求的声明函;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保密承诺书;

注:上述材料第1-2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3-5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3-5项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其他注意事项

如放弃投标,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将弃标函送达采购方,并销毁或退还涉密招标文件等材料,不私自复制、留存、丢弃涉密材料,承担一切失泄密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略) 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10-*、*

电子信箱:*@*26.com



, (略) ,海淀区,北京东方

北京东方 (略) (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单位的委托,对基于无人机平台投放带动力载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1. 项目名称:基于无人机平台投放带动力载荷采购项目(二次)

2. 项目编号:JD-*

3. 项目情况:详见技术要求

4. 最高限价(总价):185.*元(含税)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将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条件

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无外资参股背景;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提供营业执照和声明)

2.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军队单位除外);

3.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说明;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之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公开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提供声明函)

7. 不得为“信用中国(http://**.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如因单位性质无法查询的,应出具加盖公章的说明函及单位性质相关证明材料);不得为“ (略) (http://**)”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略) 站截图或承诺书)

8. 投标人未被军队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不在限制措施期内;(提供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

三、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500元/份(现金缴费,售后不退)。

四、购买文件时间和地点

所有符合以上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8月12日起到2024年8月19日止,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招标文件对接事宜(联系人:魏经理,联系电话:*),携带“六、申购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略) 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购买招标文件。

对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招标人将直接发售招标文件。申购招标文件的单位或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单位少于2家时,招标人有权重新发布招标公告或延长公告时间。资格初审结论仅作为购买文件时的依据,最终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委员会现场评审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同为2024年9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其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略) 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六、申购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 单位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2.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保密证书(①已经通过审查待发证书的单位,应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已通过审查的相关证明;②军队现役部队单位可提供本级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密资质证明;③证书过期但已完成续期办理或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和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关保密主管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 提供以下声明函:

①未被军队装备部门采取暂停、注销装备承制单位资格限制措施或列入严重、重大失信行为名单且在限制措施期内的声明函;

②满足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要求的声明函;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保密承诺书;

注:上述材料第1-2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证书过期单位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第3-5项须提供盖公章的原件(3-5项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其他注意事项

如放弃投标,请于开标3个工作日前将弃标函送达采购方,并销毁或退还涉密招标文件等材料,不私自复制、留存、丢弃涉密材料,承担一切失泄密法律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 (略)

单位地址: (略) 海淀区中关村南大 (略) 1号天作国际中心B座2010室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魏经理 联系电话:010-*、*

电子信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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