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核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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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核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核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核。

2、项目概况:新建钢构1号、2号仓库,箱涵以及配套供电、供水、道路、围墙等设施。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约*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答疑等相关文件。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审核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跟踪审核和结算审核工作等一切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相关的工作。

3、基本服务费费率:可竞争,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3.00‰。审核成果费率:不可竞争,无须报价,固定费率为3.5%。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标。

4、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5、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的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及服务合同约定。

6、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结算价款须经县财审中心复核,待复核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审核服务费用(须依据审核结果与复核结果的误差率相应扣减审核服务费)。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资格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注册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 (略)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15: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章) 代理机构: (略) (章)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话:*

2024年8月1日 2024年8月1日

一、招标条件:

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核已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单位为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用邀请招标程序确定服务单位。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县府城镇农业生产配套仓储项目(二标段)全过程造价审核。

2、项目概况:新建钢构1号、2号仓库,箱涵以及配套供电、供水、道路、围墙等设施。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项目投资约*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答疑等相关文件。本次招标为本项目施工全过程造价审核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跟踪审核和结算审核工作等一切与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相关的工作。

3、基本服务费费率:可竞争,须报价,最高投标限价(费率)为3.00‰。审核成果费率:不可竞争,无须报价,固定费率为3.5%。注:超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标。

4、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5、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符合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的合格标准和招标文件及服务合同约定。

6、付款方式:本项目工程结算价款须经县财审中心复核,待复核工作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的审核服务费用(须依据审核结果与复核结果的误差率相应扣减审核服务费)。

7、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三、投标资格及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投标单位注册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工程)注册证书,并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投标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 (略) 、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被邀请单位指定邮箱,收到时间以发件人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发送状态为“投递成功”)。

2、开标时间:2024年8月6日15:00分。

3、开标地点: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章) 代理机构: (略) (章)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人:张工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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