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总医院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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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总医院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货物和服务项目

市场调查询价

询价项目名称: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略)

日 期:  2024年8月12日



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略) 就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 (略) 场调查询价,此报价仅作为该项目采购参考,欢迎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4)。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四、报价

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含参与招标、投标响应全至本项目结算完结)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配件(免费安装)、工具费运输费、保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养护费、维护费、网络费、人员工资、代理服务费等开展该项目自投标响应至项目完成全过程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总价中);

3.供应商报价 (略) 回款速度,应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4.报价内容需包括品牌,总金额到元为止。

5.供应商报价应采用分项报价、总价(总价为:数量×分项报价)。

6.报价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五、报价书的递交

报价书递交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5日(上班时间),提交地点为 (略) 招采办(科研办公楼5楼513室);报价书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递交。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 (略)

地 址: (略) (客家大道106号)科研办公楼5楼513室招采办

邮 编:* 电话:0598-* 联系人:夏先生

七、提供资料

1.封面。

2.目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4.报价单位非法人则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略) 声明。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

9.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若有)。

10.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11.报价书。

12.免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相关说明。

13.相关业绩资料。

1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附件2)

15.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报价中与其它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形,违反规定的,其报价资料将不予采纳。(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意: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外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标明项目名称的将不予采纳。

附件1:《报价书》

附件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

附件4:《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附件1:报价书.doc

附件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doc

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doc

附件4: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docx



货物和服务项目

市场调查询价

询价项目名称: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

招 标 人: (略)

日 期:  2024年8月12日



市场调查询价公告

(略) 就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 (略) 场调查询价,此报价仅作为该项目采购参考,欢迎国内具有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4)。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二十四条及本询价文件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四、报价

1.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2.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有内容(含参与招标、投标响应全至本项目结算完结)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成本、配件(免费安装)、工具费运输费、保险、管理费、风险费、税费、养护费、维护费、网络费、人员工资、代理服务费等开展该项目自投标响应至项目完成全过程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总价中);

3.供应商报价 (略) 回款速度,应慎重合理确定利润,自主报价,不得盲目压价,低于成本恶性竞争。

4.报价内容需包括品牌,总金额到元为止。

5.供应商报价应采用分项报价、总价(总价为:数量×分项报价)。

6.报价行为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五、报价书的递交

报价书递交时间: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5日(上班时间),提交地点为 (略) 招采办(科研办公楼5楼513室);报价书要求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邮寄或当面递交。

六、联系方式

询价人: (略)

地 址: (略) (客家大道106号)科研办公楼5楼513室招采办

邮 编:* 电话:0598-* 联系人:夏先生

七、提供资料

1.封面。

2.目录。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材料。

4.报价单位非法人则需要提供法人授权书。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略) 声明。

7.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8.供应商自身情况简介。

9.本地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证明资料(若有)。

10.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若有)。

11.报价书。

12.免费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相关说明。

13.相关业绩资料。

14.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附件2)

15.供应商应承诺在本次报价中与其它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形,违反规定的,其报价资料将不予采纳。(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意:报价文件须密封包装,并在外封套上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密封、标明项目名称的将不予采纳。

附件1:《报价书》

附件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

附件4:《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附件1:报价书.doc

附件2:信用记录查询结果.doc

附件3:分项报价清单.doc

附件4: (略) 空气消毒器维保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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