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
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 (略) 生活垃圾生态处理BOO特许经营项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补偿相关事宜法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完善、 (略) 违约事实的证据、政府相关后续投入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2.针对我局履行行政补偿过程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提供法律论证意见;3.根据我局的需求,参加涉及本项目的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及建议,对补偿决定及此后的复议、应诉前期准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可行性论证。4.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我局的需求,协助做好复议、应诉前期法律服务工作。 | 1 | 100,0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
1 | (略) 生活垃圾生态处理BOO特许经营项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补偿相关事宜法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完善、 (略) 违约事实的证据、政府相关后续投入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2.针对我局履行行政补偿过程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提供法律论证意见;3.根据我局的需求,参加涉及本项目的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及建议,对补偿决定及此后的复议、应诉前期准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可行性论证。4.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我局的需求,协助做好复议、应诉前期法律服务工作。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略) 生活垃圾生态处理BOO特许经营项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补偿相关事宜法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完善、 (略) 违约事实的证据、政府相关后续投入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针对我局履行行政补偿过程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3.根据我局的需求,参加涉及本项目的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及建议,对补偿决定及此后的复议、应诉前期准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可行性论证。 4.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我局的需求,协助做好复议、应诉前期法律服务工作。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蔡静娴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8月12日
广 (略) 电子卖场
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一)项目名称: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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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员要求:2 服务开始时间:合同签订之日 | (略) 生活垃圾生态处理BOO特许经营项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补偿相关事宜法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完善、 (略) 违约事实的证据、政府相关后续投入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2.针对我局履行行政补偿过程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提供法律论证意见;3.根据我局的需求,参加涉及本项目的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及建议,对补偿决定及此后的复议、应诉前期准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可行性论证。4.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我局的需求,协助做好复议、应诉前期法律服务工作。 | 1 | 100,000 | 项 |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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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略) 生活垃圾生态处理BOO特许经营项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补偿相关事宜法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协助完善、 (略) 违约事实的证据、政府相关后续投入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2.针对我局履行行政补偿过程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提供法律论证意见;3.根据我局的需求,参加涉及本项目的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及建议,对补偿决定及此后的复议、应诉前期准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可行性论证。4.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我局的需求,协助做好复议、应诉前期法律服务工作。 |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2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服务内容: (略) 生活垃圾生态处理BOO特许经营项目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补偿相关事宜法律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完善、 (略) 违约事实的证据、政府相关后续投入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 2.针对我局履行行政补偿过程的合法合规及合理性提供法律论证意见; 3.根据我局的需求,参加涉及本项目的会议,提供相关法律意见及建议,对补偿决定及此后的复议、应诉前期准备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分析意见、可行性论证。 4.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我局的需求,协助做好复议、应诉前期法律服务工作。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 (略) 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蔡静娴 *
采购单位: (略) 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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