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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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公示

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我区558万元,根据《 (略) 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3〕165号),《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曲财农〔2024〕59号),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在对全区生猪养殖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结合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与麒麟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麒麟区人民政府后,将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1.以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建设和养殖粪污处理为重点,扶持8个适度生猪规模养殖场改扩建:扩建猪舍450平方米、新建排污沟8520米,集污池1748立方米,堆粪场等粪便处理设施1390平方米,防疫消毒通道42平方米,安装雾化消毒设备1套,安装产床31套,保育床20套,限位栏10套;更换猪舍屋顶瓦3200平方米;安装铝合金料筒、料盆1批;安装供料系统1套;改造供水管道1500米;安装猪舍通风管12套;安装120吨地磅秤1套;购置干湿分离机和废水回收机组1套;闸阀井21座;购置污水泵3套。

2.扶持1个镇(街道)建设养殖粪污整村收集处理设施。围绕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生猪集中养殖小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覆盖周边规模养殖场,支持建设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对川龙及亮子两个养殖小区内的原有雨污混流排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改造,用DN100mm的PE管对各家养殖户的污水排口重新接入粪污收集池,改造污水管网约1625米;雨水管网排口延伸接入山洪沟内;对川龙养殖小区内原有的粪污收集设施进行修复,顶棚损坏面积约288平方米;对亮子养殖小区粪污收集设施修复;新建20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2座、100立方米污水池2座;购置安装提升泵2套。

3.用于生猪养殖、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

4.生产、屠宰、流通加工环节质量追溯,购买畜禽防疫标识、票证采购、畜禽检疫标识采购。

二、扶持对象:麒麟区荣飞养殖场、 (略) 煜 (略) 、麒麟区东山镇大寨兴旺养殖农场、云南 (略) 、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华兵家庭农场、绿康生态养殖场、李石宝养殖场、 (略) 。

三、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

资金使用:项目计划总投资889.871万元, 其中使用麒麟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58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331.871万元。

财政资金使用环节为:用于生猪养殖、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75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13.44%;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改扩建139.995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25.09%;支持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建设333.005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59.68%;生产、屠宰、流通加工环节质量追溯,购买畜禽防疫标识、票证采购、畜禽检疫标识采购10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1.79%。

四、具体补助标准为:建设单位自主建设、采购的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设施设备总造价的30%。

五、具体补助对象及内容如下:

1.生猪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良种引进、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等。项目计划总投资545.6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14.99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30.665万元。

(1)用于生猪养殖、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等,项目计划总投资7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75万元。

(2)支持麒麟区荣飞养殖场设施改造:扩建猪舍450平方米、建排污沟250米,集污池70立方米,堆粪场100平方米,防疫消毒通道22平方米,安装雾化消毒设备1套,安装产床31套,保育床20套,限位栏10套。项目计划总投资56.32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41.32万元。

(3) (略) 煜 (略) 设施改造:更换猪舍屋顶瓦32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4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0万元。

(4)支持麒麟区东山镇大寨兴旺养殖农场设施改造:安装铝合金料筒、料盆1批;安装供料系统1套;改造供水管道1500米;新建和改造消毒间3间;猪舍等其他零星维修改造1批;安装猪舍通风管12套;安装120吨地磅秤1套。项目计划总投资84.72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5.416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59.304万元。

(5)支持云南 (略) 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设备建设,污水收集池3个体积600立方米,污水存贮池1个体积648立方米,猪粪异位发酵间1栋面积1140 平方米,干湿分离机和废水回收机组1套。项目计划总投资206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61.8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44.2万元。

(6)支持华兵家庭农场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购置污水泵1套(50米扬程);污水管2700米(口径63mm);污水管1200米(口径50mm);闸阀井10座,堆粪场100平方米;集污池20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3.77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0.74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27.03万元。

(7)支持绿康生态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购置污水泵1套(50m扬程);污水管600米(口径63mm);污水管550米(口径50mm)闸阀井5座,集污池5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0.36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3.14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7.215万元。

(8)支持李石宝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新建堆粪场50平方米,排污沟520米,闸阀井2座,集污池8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9.18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844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6.336万元。

(9) (略) 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购置污水泵2套(含控制柜,30米扬程),污水管1700米(口径63mm),污水管1000米(口径50mm),闸阀井(4座),污水收集池10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1.3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6.0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5.25万元。

2.用于生猪养殖村(社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购置。支持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对川龙及亮子两个养殖小区内的原有雨污混流排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改造,用DN100mm的PE管对各家养殖户的污水排口重新接入粪污收集池,改造污水管网约1625米;雨水管网排口延伸接入山洪沟内;对川龙养殖小区内原有的粪污收集设施进行修复,顶棚损坏面积约288平方米;对亮子养殖小区粪污收集设施修复;新建20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2座、100立方米污水池2座;购置安装提升泵2套。项目计划总投资63.216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62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216万元。

3.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生产、屠宰、流通加工环节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采购畜禽防疫标识、票证采购、畜禽检疫标识采购等。项目计划总投资10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0万元。

4.用于其他生猪养殖村社区粪污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71.00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71.005万元。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

五、监督举报电话:项目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4—*(区财政局)、0874—*(区农业农村局)。

以上项目实施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审查备案。

(略) 麒麟区农业农村局

**日


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下达我区558万元,根据《 (略) 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云财农﹝2021﹞23号)、《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3〕165号),《 (略) 财政局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曲财农〔2024〕59号),麒麟区农业农村局在对全区生猪养殖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分析、结合实际、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与麒麟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并报麒麟区人民政府后,将项目资金使用公示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1.以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建设和养殖粪污处理为重点,扶持8个适度生猪规模养殖场改扩建:扩建猪舍450平方米、新建排污沟8520米,集污池1748立方米,堆粪场等粪便处理设施1390平方米,防疫消毒通道42平方米,安装雾化消毒设备1套,安装产床31套,保育床20套,限位栏10套;更换猪舍屋顶瓦3200平方米;安装铝合金料筒、料盆1批;安装供料系统1套;改造供水管道1500米;安装猪舍通风管12套;安装120吨地磅秤1套;购置干湿分离机和废水回收机组1套;闸阀井21座;购置污水泵3套。

2.扶持1个镇(街道)建设养殖粪污整村收集处理设施。围绕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生猪集中养殖小区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覆盖周边规模养殖场,支持建设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对川龙及亮子两个养殖小区内的原有雨污混流排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改造,用DN100mm的PE管对各家养殖户的污水排口重新接入粪污收集池,改造污水管网约1625米;雨水管网排口延伸接入山洪沟内;对川龙养殖小区内原有的粪污收集设施进行修复,顶棚损坏面积约288平方米;对亮子养殖小区粪污收集设施修复;新建20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2座、100立方米污水池2座;购置安装提升泵2套。

3.用于生猪养殖、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

4.生产、屠宰、流通加工环节质量追溯,购买畜禽防疫标识、票证采购、畜禽检疫标识采购。

二、扶持对象:麒麟区荣飞养殖场、 (略) 煜 (略) 、麒麟区东山镇大寨兴旺养殖农场、云南 (略) 、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华兵家庭农场、绿康生态养殖场、李石宝养殖场、 (略) 。

三、资金使用及补助标准:

资金使用:项目计划总投资889.871万元, 其中使用麒麟区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558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331.871万元。

财政资金使用环节为:用于生猪养殖、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75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13.44%;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改扩建139.995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25.09%;支持粪污收集处理设施设备建设333.005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59.68%;生产、屠宰、流通加工环节质量追溯,购买畜禽防疫标识、票证采购、畜禽检疫标识采购10万元,占财政资金总额的1.79%。

四、具体补助标准为:建设单位自主建设、采购的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设施设备总造价的30%。

五、具体补助对象及内容如下:

1.生猪规模养殖场设施改造、良种引进、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等。项目计划总投资545.6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14.99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30.665万元。

(1)用于生猪养殖、科技推广(示范)户物资补助等,项目计划总投资7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75万元。

(2)支持麒麟区荣飞养殖场设施改造:扩建猪舍450平方米、建排污沟250米,集污池70立方米,堆粪场100平方米,防疫消毒通道22平方米,安装雾化消毒设备1套,安装产床31套,保育床20套,限位栏10套。项目计划总投资56.32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41.32万元。

(3) (略) 煜 (略) 设施改造:更换猪舍屋顶瓦3200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4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30万元。

(4)支持麒麟区东山镇大寨兴旺养殖农场设施改造:安装铝合金料筒、料盆1批;安装供料系统1套;改造供水管道1500米;新建和改造消毒间3间;猪舍等其他零星维修改造1批;安装猪舍通风管12套;安装120吨地磅秤1套。项目计划总投资84.72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5.416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59.304万元。

(5)支持云南 (略) 养殖场粪污处置设施设备建设,污水收集池3个体积600立方米,污水存贮池1个体积648立方米,猪粪异位发酵间1栋面积1140 平方米,干湿分离机和废水回收机组1套。项目计划总投资206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61.8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44.2万元。

(6)支持华兵家庭农场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购置污水泵1套(50米扬程);污水管2700米(口径63mm);污水管1200米(口径50mm);闸阀井10座,堆粪场100平方米;集污池20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33.77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0.74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27.03万元。

(7)支持绿康生态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购置污水泵1套(50m扬程);污水管600米(口径63mm);污水管550米(口径50mm)闸阀井5座,集污池5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0.36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3.14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7.215万元。

(8)支持李石宝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新建堆粪场50平方米,排污沟520米,闸阀井2座,集污池8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9.18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844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6.336万元。

(9) (略) 养殖场粪污处置项目建设,购置污水泵2套(含控制柜,30米扬程),污水管1700米(口径63mm),污水管1000米(口径50mm),闸阀井(4座),污水收集池100立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21.3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6.05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5.25万元。

2.用于生猪养殖村(社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购置。支持三宝街道兴龙村委会畜禽养殖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对川龙及亮子两个养殖小区内的原有雨污混流排污管网实施雨污分流提升改造,用DN100mm的PE管对各家养殖户的污水排口重新接入粪污收集池,改造污水管网约1625米;雨水管网排口延伸接入山洪沟内;对川龙养殖小区内原有的粪污收集设施进行修复,顶棚损坏面积约288平方米;对亮子养殖小区粪污收集设施修复;新建200立方米污水收集池2座、100立方米污水池2座;购置安装提升泵2套。项目计划总投资63.216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62万元,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1.216万元。

3.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及生产、屠宰、流通加工环节质量追溯体系建设。采购畜禽防疫标识、票证采购、畜禽检疫标识采购等。项目计划总投资10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10万元。

4.用于其他生猪养殖村社区粪污处置设施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271.005万元,其中使用项目资金补助271.005万元。

四、公示时间:公示期为7天。

五、监督举报电话:项目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4—*(区财政局)、0874—*(区农业农村局)。

以上项目实施内容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程 (略) 农业农村局、 (略) 财政局审查备案。

(略) 麒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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