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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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购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JSZC-*-SZJX-C2024-005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JX-C2024-0052

项目名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 *.00元)

采购需求:

(略) 级以及上级对各类卫片执法工作的要求,对部、省、市下发的各类卫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对下发数据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建立区县级土地卫片、耕地卫片、林业卫片、风景名胜区卫片等各类卫片数据库;2)对下发土地卫片、耕地卫片、林业卫片、风景名胜区卫片等各类卫片进行现场举证;3)完成卫片系统填报;4)按要求编写“月度成果报告”、“季度成果报告、“年度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还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名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2、地点:苏采云系统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 (略) 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略) 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4、售价:免费
(二)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 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 (略) 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17号

联系人:鲍一瑾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汪业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

电话:*


信息来源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关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

项目概况

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JSZC-*-SZJX-C2024-005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SZJX-C2024-0052

项目名称: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整(小写: *.00元)

采购需求:

(略) 级以及上级对各类卫片执法工作的要求,对部、省、市下发的各类卫片开展现场核查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对下发数据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建立区县级土地卫片、耕地卫片、林业卫片、风景名胜区卫片等各类卫片数据库;2)对下发土地卫片、耕地卫片、林业卫片、风景名胜区卫片等各类卫片进行现场举证;3)完成卫片系统填报;4)按要求编写“月度成果报告”、“季度成果报告、“年度成果报告”。验收标准:按照采购文件及国家相关强制标准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还有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单位应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响应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名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级及以上测绘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辖区【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日
2、地点:苏采云系统
3、方式: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略) 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 (略) 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略) 财政厅 (略)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 (略) 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略) 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 (略) 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025-*、*、*;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QQ:*、*、*。
4、售价:免费
(二)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8月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开启
1、时间:2024年8月 26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
3、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 (略) 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磋商项目,开启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响应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本响应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无需提供纸质响应文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 (略) 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吴中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 (略) 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苏街117号

联系人:鲍一瑾

联系电话: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捷 (略)

单位地址: (略) 南园北路118号

联系人:汪业超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业超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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