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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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2024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局、 (略) ,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经申报,共确定152个项目为20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详见附件1),并 (略) 卫生健 (略) 站予以公开, (略) 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请各地、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实施。

  一、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卫科教〔2007〕238号)、《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等要求,做好培训项目的管理及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拟授学员分数,人数不得超过培训人数上限等。

  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子模块的通知》(闽卫办科教函〔2019〕35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的登记备案、培训过程管理、学分授予、项目总结等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其他

  为持续提升巩固“三明医改”,我市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引进各种大型培训会议(省级或省级以上),此类培训会议可以受理补报申请,补报项目获批后直接安排项目编号,不再单独发文公布项目计划。

  联系人:张雅薇,联系电话:*,联系邮箱:*@*63.com。

  附件:1.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2.市级继教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各县(市、区)卫健局、 (略) ,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经申报,共确定152个项目为20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详见附件1),并 (略) 卫生健 (略) 站予以公开, (略) 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请各地、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实施。

  一、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卫科教〔2007〕238号)、《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等要求,做好培训项目的管理及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拟授学员分数,人数不得超过培训人数上限等。

  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子模块的通知》(闽卫办科教函〔2019〕35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的登记备案、培训过程管理、学分授予、项目总结等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其他

  为持续提升巩固“三明医改”,我市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引进各种大型培训会议(省级或省级以上),此类培训会议可以受理补报申请,补报项目获批后直接安排项目编号,不再单独发文公布项目计划。

  联系人:张雅薇,联系电话:*,联系邮箱:*@*63.com。

  附件:1.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2.市级继教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各县(市、区)卫健局、 (略) ,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经申报,共确定152个项目为20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详见附件1),并 (略) 卫生健 (略) 站予以公开, (略) 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请各地、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实施。

  一、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卫科教〔2007〕238号)、《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等要求,做好培训项目的管理及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拟授学员分数,人数不得超过培训人数上限等。

  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子模块的通知》(闽卫办科教函〔2019〕35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的登记备案、培训过程管理、学分授予、项目总结等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其他

  为持续提升巩固“三明医改”,我市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引进各种大型培训会议(省级或省级以上),此类培训会议可以受理补报申请,补报项目获批后直接安排项目编号,不再单独发文公布项目计划。

  联系人:张雅薇,联系电话:*,联系邮箱:*@*63.com。

  附件:1.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2.市级继教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各县(市、区)卫健局、 (略) ,市直医疗卫生健康单位:

  经申报,共确定152个项目为20 (略) 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详见附件1),并 (略) 卫生健 (略) 站予以公开, (略) 卫生技术人员选择参加。请各地、各单位结合以下要求认真实施。

  一、认真落实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各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闽卫科教〔2007〕238号)、《关于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学分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57号)等要求,做好培训项目的管理及实施,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码、项目名称、拟授学员分数,人数不得超过培训人数上限等。

  二、做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信息化管理

  各项目执行单位应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用福建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子模块的通知》(闽卫办科教函〔2019〕35号)和《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项目实施前的登记备案、培训过程管理、学分授予、项目总结等工作。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其他

  为持续提升巩固“三明医改”,我市鼓励各地各单位积极引进各种大型培训会议(省级或省级以上),此类培训会议可以受理补报申请,补报项目获批后直接安排项目编号,不再单独发文公布项目计划。

  联系人:张雅薇,联系电话:*,联系邮箱:*@*63.com。

  附件:1. (略) 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汇总表

   2.市级继教项目系统管理流程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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