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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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LSXHH-HDK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苏发改法规发〔2024〕46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申线航道是长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两纵六横”的骨干航道,也是《 (略) 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确定的“两纵五横”干线航道网的“纵二”连申线通道的主骨架航道,连申线 (略) 沿海产业带布局基本一致,为沿海产业带的发展提供运输保障,同时串联连云港港、盐城港、南通港等沿海、沿江港口,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沿海开发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起自滨海枢纽,终于东台与海安交界处,是连申线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等级为Ⅲ级,航道里程约166km,航道两侧边坡大部分处于自然状态,经船行波长期冲刷,坍塌严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长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的函》(苏交港航函〔2023〕13号),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全线拟按二级双线通航进行整治。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LSXHH-HDKJ标段,招标范围为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约166公里航道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全部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勘察测量、专题研究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整体设计服务工作等。

2.3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2.3.1勘察测量

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必需的勘察、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

2.3.2专题研究

包括通航特征水位分析、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含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等)、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省级生态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专题研究工作。

2.3.3设计阶段

(1)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航道整治工程(土石方、疏浚、护岸等)、配套工程(含航标、服务区、锚地、智慧航道、临时工程等各类附属工程)、环保、水保、美丽航道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品质工程设计工作须满足《 (略) 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标准》(2023版)要求;

(2)整体设计服务:①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报批等工作;②协助施工、监理等项目招标;③按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做好全过程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变更;④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后期管养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

2.4进度要求及周期安排

(1)勘察测量进度要求

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进度的要求。

(2)专题研究

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题需满足工可研究需要,并在工可报批前完成;其他专题需满足各阶段进度的要求。

(3)设计阶段

①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工可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其中用地红线图应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求及时提交);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及相关审批要求,及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预算等资料文件。

(4)勘察测量、专题研究、设计等所有工作内容应满足项目拆分实施和多次报批(如有)的要求,并按照发包人及审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级或水运行业(至少包括航道工程)专业*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3 信誉要求

(1)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略) 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至少包括航道工程)专业*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级资质或综合*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王骏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工作QQ: *(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8.2投标人(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LSXHH-HDKJ标段)、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LSXHH-SJZX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8.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 (略) ,联系电话:400-6666-101。

8.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日14:00,预约截止时间:**日17:30。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日9: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 (略) 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8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王骏、张春阳

地 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电 话:0515-*、02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8.9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升州路16号

邮 编:*

电 话:025-*

传 真:025-*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日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LSXHH-HDKJ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提前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的批复》(苏发改法规发〔2024〕468号)批准建设,项目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部、省、市共同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连申线航道是长三角地区高等级航道网“两纵六横”的骨干航道,也是《 (略) 干线航道网规划(2023-2035年)》确定的“两纵五横”干线航道网的“纵二”连申线通道的主骨架航道,连申线 (略) 沿海产业带布局基本一致,为沿海产业带的发展提供运输保障,同时串联连云港港、盐城港、南通港等沿海、沿江港口,在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服务沿海开发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起自滨海枢纽,终于东台与海安交界处,是连申线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等级为Ⅲ级,航道里程约166km,航道两侧边坡大部分处于自然状态,经船行波长期冲刷,坍塌严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快推进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长江段航道整治工程前期工作的函》(苏交港航函〔2023〕13号),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全线拟按二级双线通航进行整治。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1个标段,即LSXHH-HDKJ标段,招标范围为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约166公里航道工程、配套工程及其他全部附属工程、临时工程的勘察测量、专题研究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整体设计服务工作等。

2.3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2.3.1勘察测量

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所必需的勘察、测量工作,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专项审查。

2.3.2专题研究

包括通航特征水位分析、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含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等)、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省级生态管控区域不可避让论证、生态保护红线论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专题研究工作。

2.3.3设计阶段

(1)设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航道整治工程(土石方、疏浚、护岸等)、配套工程(含航标、服务区、锚地、智慧航道、临时工程等各类附属工程)、环保、水保、美丽航道工程等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品质工程设计工作须满足《 (略) 公路水运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评价标准》(2023版)要求;

(2)整体设计服务:①负责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报批等工作;②协助施工、监理等项目招标;③按要求派驻现场设计代表(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做好全过程配合,完成必要的设计变更;④配合做好各阶段工程验收、协助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编制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后期管养等其他后续服务工作。

2.4进度要求及周期安排

(1)勘察测量进度要求

满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各阶段进度的要求。

(2)专题研究

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题需满足工可研究需要,并在工可报批前完成;其他专题需满足各阶段进度的要求。

(3)设计阶段

①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工可批复后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并具备报批条件(其中用地红线图应根据本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要求及时提交);

②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及相关审批要求,及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预算等资料文件。

(4)勘察测量、专题研究、设计等所有工作内容应满足项目拆分实施和多次报批(如有)的要求,并按照发包人及审批要求及时提供相应成果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为国内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①③或②③资质;

①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级或水运行业(至少包括航道工程)专业*级资质;

③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至少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业绩。

3.3 信誉要求

(1)根据《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设计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略) 无信用评价记录且上年度无失信行为记录的,其信用等级按暂定A处理。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负责人的业绩。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任航道等级三级及以上航道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工程设计水运行业(至少包括航道工程)专业*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级资质或综合*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联 系 人:王骏

电 话:0515-*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 (略)

地 址: (略) 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工作QQ: *(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并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8.2投标人(含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可以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的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航道工程勘察设计项目(LSXHH-HDKJ标段)、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至海安界段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咨询项目(LSXHH-SJZX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8.3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5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 (略) 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 (略) ,联系电话:400-6666-101。

8.6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日14:00,预约截止时间:**日17:30。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日9: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日9:3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开标室(地址: (略) 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7投标人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8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王骏、张春阳

地 址: (略) 亭湖区青年中路8号

电 话:0515-*、025-*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8.9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 (略) 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 址: (略) 升州路16号

邮 编:*

电 话:025-*

传 真:025-*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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