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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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品目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略)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小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 (略) 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 (略) 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编号: ZCZX-ZC-*

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1 :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2 00:00:00 至 2024-08-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3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 (略) 同时发布。 2. (略) 为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最新系统(二期系统),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单位须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3.CA锁办理地点: (略) 金凤 (略)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略)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咨询。 5.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人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系统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公开发布的操作指南,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请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需帮助请及时拨打0951-*/*咨询江苏 (略) 获得帮助。 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由此造成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金 (略) 1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春花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小霞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8-1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品目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 兴庆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2日 18: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2日至2024年08月1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开标时间 2024年09月03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略)
预算金额 ¥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小霞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金 (略) 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宁夏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金凤 (略) 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

项目编号: ZCZX-ZC-*

项目名称: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元): *.00

最高限价(如有): *.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项目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1 : (略) 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完成项目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注:1.3-1.6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 (略) 查询结果为准。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08-12 00:00:00 至 2024-08-1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 (略) ;宁夏回族自治区 (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3 10: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略) (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中国 (略) 、宁夏 (略) 、宁夏公共 (略) 同时发布。 2. (略) 为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最新系统(二期系统),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投标单位须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 (略) ,联系电话:*。 3.CA锁办理地点: (略) 金凤 (略) 49 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 4.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通过 CA (略)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0951-*咨询。 5.本 (略) 上“不见面开标”方式, (略) 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签到、远程投标文件解密。签到、解密要求:①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登入“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签到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②投标人使用CA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须为同一个CA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3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系统退回,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 (略) 公开发布的操作指南,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请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如需帮助请及时拨打0951-*/*咨询江苏 (略) 获得帮助。 6.投标单位应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由此造成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 (略) 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 址: (略) 金 (略) 13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 (略) 和信商务中心B座4楼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春花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小霞
电话: *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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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 (略)

发布日期: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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