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镇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新庄镇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三期工程总承包EPC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略) (略) 的新庄镇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已经宿豫行审备[2021]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达到招标人建设需求。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人要求等招标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等)、设备供货(包含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全部相关服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 (略) 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 4 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无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1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作要求)。
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合同投资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合同投资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设计付款:项目建筑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付款:按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50%(混凝土结构及屋面彩钢瓦完成)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注: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本项目发包方案、 (略) 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4 年 08 月15日 18 时 00 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63.com
招标代理邮箱:*@*63.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26.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 (略) 宿豫区新庄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文文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宿城区丽景湾华庭1号楼20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静 *
(略) (略) 的新庄镇产业融合示范园项目已经宿豫行审备[2021]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即将进行公开招标,现对项目公平竞争审查情况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的意见或建议。
一、发包方案
1、招标条件:满足招标必要条件,资金来源已落实。
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初步设计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达到招标人建设需求。具体内容如下(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勘察报告、红线图、方案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发包人要求等招标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包括不超出设计范围的施工图变更设计及其他类型项目设计等)、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工程施工期间现场设计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施工(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等)、设备供货(包含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其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建设内容,满足项目的功能需求全部相关服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标段划分科学合理,未存在肢解招标,规避或部分规避招标等。
二、 (略) 场调查
1、调查方式:通过咨询方式选择 4 个及以上具有代表性的调查对象开展需求调查,了解相关产业发展、市场供给、同类招标项目历史交易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情况。
2、推荐品牌:本项目无推荐品牌。
三、招标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略) 场监管 (略) ”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3.1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资格,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3.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不作要求)。
5、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合同投资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施工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的金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自2018年1月1日(含)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合同投资额不低于*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二)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两阶段评标);
(三)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设计付款:项目建筑施工图完成并经审查合格后支付工程设计费合同价款的80%,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付款:按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完成总工程量50%(混凝土结构及屋面彩钢瓦完成)时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完成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无息)。
注:详见招标文件征求意见稿。
四、公平竞争审查结论
本项目发包方案、 (略) 场调查、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资质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和评标标准符合项目具体特点和满足实际需要,未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竞争充分。
五、相关要求
1. 请各潜在投标人于 2024 年 08 月15日 18 时 00 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以下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或建议。
招标人邮箱:*@*63.com
招标代理邮箱:*@*63.com
监管部门邮箱:sqggzy*@*26.com
2. 建议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
(一)建议人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二)建议项目的具体事实、理由、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明确的请求;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提起建议的日期。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地 址 : (略) 宿豫区新庄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文文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 (略)
地址: (略) 宿城区丽景湾华庭1号楼2003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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