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渭区关于2024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遴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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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渭区关于2024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遴选招标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持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计财〔2024〕28号)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渭临政农发〔2024〕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遴选范围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临渭区内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临渭区内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夯实主体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三、项目遴选条件

拟参与项目遴选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2.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

3.申报主体服务助农明显。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50人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的主导产业能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4.申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包括技术力量、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

5.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家庭农场需申领“一码通”赋码和注册“随手记”记账软件并使用。

6.申报主体在2022年和2023年两个项目年度内未 (略) 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补助资金。

四、项目遴选材料

拟参与项目遴选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优势;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来源(资金预算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经济、社会、生态具体化);保障措施)。

3.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4.合作社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单;家庭农场上年度财务收支记录。

5.近年来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三品一标”认定认证证书,产品追溯体系认证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6.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注册及使用截图。

五、项目遴选时间及方式:

1.遴选时间:**日至8月15日,过期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遴选方式:报名的主体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临渭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略) 临渭区东风街中段23号)。

六、项目遴选程序

1.专家评审:区农经站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项目名单。

2.公示:对拟入选项目名单在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确定入选项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最终入选项目。

七、相关要求

1、参与遴选主体要对照遴选条件如实填报申请表,按时报送文件资料。

2、评审中如发现申报主体有弄虚作假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资格。

3、项目遴选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与。

联系人:吴小妮 联系电话:0913-*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持续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略)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渭农计财〔2024〕28号)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渭临政农发〔2024〕15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家庭农场培育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遴选范围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临渭区内区级以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临渭区内区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项目。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夯实主体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

三、项目遴选条件

拟参与项目遴选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在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无不良记录。

2.申报主体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合作社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联合社年经营收入150万元以上,家庭农场年经营收入20万元以上。

3.申报主体服务助农明显。合作社成员数量达到50人以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的主导产业能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4.申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和经验,包括技术力量、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

5.农民专业合作社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家庭农场需申领“一码通”赋码和注册“随手记”记账软件并使用。

6.申报主体在2022年和2023年两个项目年度内未 (略) 级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家庭农场补助资金。

四、项目遴选材料

拟参与项目遴选主体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临渭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请表。

2.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及优势;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项目实施内容及资金来源(资金预算表);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绩效目标(经济、社会、生态具体化);保障措施)。

3.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4.合作社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和成员权益变动表,农民合作社成员名单;家庭农场上年度财务收支记录。

5.近年来获得的名特优产品证书,“三品一标”认定认证证书,产品追溯体系认证以及获得表彰奖励的相关文件复印件等。

6.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和“随手记”记账软件注册及使用截图。

五、项目遴选时间及方式:

1.遴选时间:**日至8月15日,过期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名。

2.遴选方式:报名的主体将申报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临渭区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 (略) 临渭区东风街中段23号)。

六、项目遴选程序

1.专家评审:区农经站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入选项目名单。

2.公示:对拟入选项目名单在临渭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3.确定入选项目: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确定为最终入选项目。

七、相关要求

1、参与遴选主体要对照遴选条件如实填报申请表,按时报送文件资料。

2、评审中如发现申报主体有弄虚作假情况,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其资格。

3、项目遴选坚持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所有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可报名参与。

联系人:吴小妮 联系电话:0913-*



(略) 临渭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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