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公安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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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公安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服务项目遴选公告


项目名称:萧县公安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1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资格要求:鉴定机构要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资质认证,业务范围包含法医临床鉴定。

为了便民利民,本项目要求如下:

1.?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的鉴定人员要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中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 3 人,其中授权签字人需要具备法医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合同以及社保缴纳证明)。鉴定机构需提供服务方案:对本项目的基本思路、服务理念、工作目标、日常管理标准,作业计划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和完整性等;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相关分析评价服务管理了解程度、管理重点难点分析等,能够提供可行、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档案管理。鉴定机构提供业绩证明、鉴定设备、鉴定开展情况。

2.鉴定机构需要在萧县城区设置固定的检验鉴定场所以及相应的检验鉴定设备,鉴定场所要配备录音录像设备,鉴定中全程录音录像,如需在鉴定场所外鉴定的,亦需全过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承诺中标后提供场所证明)

3.本次中标的鉴定机构,需经萧县公安局实地验收合格后,方与之签订合同,同时,为方便被鉴定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检验鉴定,鉴定机构一周内需要在萧县开展鉴定工作 4-5 天,每次受理检验鉴定鉴定人员不得少于 2 名,且人员应具 备相应的鉴定资格。(作出承诺)

4.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书;对一些突发性案(事)件,鉴定机构需要立即配合委托单位进行鉴定,尽快出具鉴定意见书;无正当理由的,鉴定机构不得拒绝受理“五部委”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对委托事项,如存在部分材料不全,但有补充条件的,鉴定单位不得随意拒绝受理并及时通知委托单位补送作出承诺。

5.对委托单位有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需配合办案单位及时完成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投标供应商作出承诺。

6.鉴定机构需 (略) 萧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报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情况月报表;(次月 5 号前报送)

7. (略) 萧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将定期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抽查,对受理流程,鉴定过程以及鉴定意见进行监督管理;

8.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要严格按照司法系统鉴定程序规定从事鉴定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或者故意损毁检材、弄虚作假、泄露鉴定意见、泄露国家秘密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在鉴定工作中,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除鉴定经费 5000元人民币,并上报该鉴定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在鉴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萧县公安局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上报至该机构上级主管单位;

10.鉴定机构如违反上述规定,萧县公安局有权终止合同。

11.鉴定流程:由办案单位出具委托书,该鉴定机构受理后,安排鉴定人员按规定准确、准时开展检验鉴定工作,后期将鉴定书以及发票送至委托单位。

12.本项目遴选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遴选公告时间:2024 年 8?月 13?日至 2024 年8?月 17?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 称:萧县公安局

地 址:萧县健康南路萧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王大队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海帝工程 (略)

地 址: (略) 场 D1 幢 116 室

联系方式:耿工 *


项目名称:萧县公安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服务项目

最高限价:19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资格要求:鉴定机构要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许可证》并通过资质认证,业务范围包含法医临床鉴定。

为了便民利民,本项目要求如下:

1.?从事法医临床鉴定的鉴定人员要具备司法部门颁发的《司法鉴定人执业证》,其中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数不少于 3 人,其中授权签字人需要具备法医专业正高级或副高级职称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合同以及社保缴纳证明)。鉴定机构需提供服务方案:对本项目的基本思路、服务理念、工作目标、日常管理标准,作业计划方案要具有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和完整性等;对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相关分析评价服务管理了解程度、管理重点难点分析等,能够提供可行、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档案管理。鉴定机构提供业绩证明、鉴定设备、鉴定开展情况。

2.鉴定机构需要在萧县城区设置固定的检验鉴定场所以及相应的检验鉴定设备,鉴定场所要配备录音录像设备,鉴定中全程录音录像,如需在鉴定场所外鉴定的,亦需全过程录音录像。影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承诺中标后提供场所证明)

3.本次中标的鉴定机构,需经萧县公安局实地验收合格后,方与之签订合同,同时,为方便被鉴定人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检验鉴定,鉴定机构一周内需要在萧县开展鉴定工作 4-5 天,每次受理检验鉴定鉴定人员不得少于 2 名,且人员应具 备相应的鉴定资格。(作出承诺)

4.鉴定机构应当在受理鉴定委托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意见书;对一些突发性案(事)件,鉴定机构需要立即配合委托单位进行鉴定,尽快出具鉴定意见书;无正当理由的,鉴定机构不得拒绝受理“五部委”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鉴定事项。鉴定机构对委托事项,如存在部分材料不全,但有补充条件的,鉴定单位不得随意拒绝受理并及时通知委托单位补送作出承诺。

5.对委托单位有申请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的,鉴定机构需配合办案单位及时完成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投标供应商作出承诺。

6.鉴定机构需 (略) 萧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报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情况月报表;(次月 5 号前报送)

7. (略) 萧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将定期对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抽查,对受理流程,鉴定过程以及鉴定意见进行监督管理;

8.鉴定机构以及鉴定人要严格按照司法系统鉴定程序规定从事鉴定工作,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收受贿赂,或者故意损毁检材、弄虚作假、泄露鉴定意见、泄露国家秘密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9.在鉴定工作中,因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除鉴定经费 5000元人民币,并上报该鉴定机构上级主管单位;在鉴定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玩忽职守及有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萧县公安局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上报至该机构上级主管单位;

10.鉴定机构如违反上述规定,萧县公安局有权终止合同。

11.鉴定流程:由办案单位出具委托书,该鉴定机构受理后,安排鉴定人员按规定准确、准时开展检验鉴定工作,后期将鉴定书以及发票送至委托单位。

12.本项目遴选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人支付。

遴选公告时间:2024 年 8?月 13?日至 2024 年8?月 17?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遴选人信息

名 称:萧县公安局

地 址:萧县健康南路萧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王大队 *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海帝工程 (略)

地 址: (略) 场 D1 幢 116 室

联系方式:耿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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