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邱素芬,张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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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遗失声明邱素芬,张祖国

因本人邱素芬,张祖国保管不慎,将《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证号:赣(2023) (略) *号,坐落: (略) 滨江镇铜都村五里亭张家组55号,宗地面职:188.86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4.3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本人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与滨江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素芬,张祖国

**日


因本人邱素芬,张祖国保管不慎,将《不动产权证》遗失,不动产证号:赣(2023) (略) *号,坐落: (略) 滨江镇铜都村五里亭张家组55号,宗地面职:188.868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244.39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本人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如有异议,请于15个工作日内与滨江镇便民服务中心联系。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邱素芬,张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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