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豫15破10号关于招募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2022豫15破10号关于招募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关于招募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略) (略) 裁定受理信阳 (略) 对 (略) (以下简称“金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 (略) 德律师事务所、河南高普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担任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后本案转入重整程序。为顺利开展重整工作,现公开招募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为妥善有效处置楼盘收尾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公开招募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对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进行施工,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
2.建筑地点:平 (略) 中段北侧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
3.质量要求:合格。承包人完成施工内容,项目相关人员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内容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作内容进行限期返工、修复直至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信誉良好,业内无不良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5点止。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若有延长,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可通过到管理人办公地点、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报名,并于截止日之前提交文件。
联系人:祝律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三号公馆万国商厦三楼河南高普律师事务所
3.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且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具备可操作性的参与项目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报名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相关资质、相关项目经验、施工方案、拟垫资的范围),并分别对以上内容进行介绍。
(3)报名人出具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出具保密承诺书(报名人应承诺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报名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报名人未按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关于招募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公告
(略) (略) 裁定受理信阳 (略) 对 (略) (以下简称“金房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 (略) 德律师事务所、河南高普律师事务所组成联合体担任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后本案转入重整程序。为顺利开展重整工作,现公开招募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单位。
为妥善有效处置楼盘收尾工作,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现公开招募消防工程施工单位对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进行施工,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项目消防工程
2.建筑地点:平 (略) 中段北侧金地花园商住综合楼
3.质量要求:合格。承包人完成施工内容,项目相关人员提出验收申请、验收不合格内容要求承包人对不合格工作内容进行限期返工、修复直至达到合格验收标准。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具备相关施工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企业信誉良好,业内无不良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募流程
(一)发布公告
管理人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 (略) 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下午5点止。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报名时间,若有延长,具体时间以管理人后续公告为准。
2.报名方式
报名人可通过到管理人办公地点、邮寄方式向管理人报名,并于截止日之前提交文件。
联系人:祝律师,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三号公馆万国商厦三楼河南高普律师事务所
3.报名需提交材料
报名应当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报名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且以上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2)具备可操作性的参与项目的报名意向书(内容包括报名人基本情况介绍、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组织机构、相关资质、相关项目经验、施工方案、拟垫资的范围),并分别对以上内容进行介绍。
(3)报名人出具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的《承诺函》;
(4)出具保密承诺书(报名人应承诺从管理人处获得的任何资料和信息都承担保密义务),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报名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报名人未按公告及管理人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略) 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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