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特色农产品央视广告投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辽宁特色农产品央视广告投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辽宁特色农产品央视广告投放项目(二次)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200,000
采购需求:
002包:制作广告宣传片
一、项目预算:*元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30日前
三、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四、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清全款。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制作两版各15秒的辽宁农产品高清广告宣传片,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广告投放使用。
(二)摄制及成片要求
1、摄制技术要求
(1)、供应商需对其设计拍摄方案拥有完全自主创意,独立完成影片脚本的策划、创意、编排,不得盗用、抄袭第三方,其设计拍摄方案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2)、摄像设备、航拍设备不少于4套,应使用4K摄像机、航拍机进行拍摄,4K60p/120p超采,确保素材品质及调色空间。
(3)、摄制组人员配备完整,不少于10人,要有完整的流程架构,分导演组、摄影组、制片组、美术组、道具组、后期组
(4)、专业配音演员配音专业、流畅、风格鲜明;音乐无版权争议,具备音效制作能力;
2、成片要求
(1)、成片:视频成片画幅为16:9,压缩标准H.264,视频格式MP4,分辨率要求达到2K 25fps(25帧/秒);量化8bit或10bit;色域BT.709;视频规格达到省级以上电视媒体高清技术规范。
(2)、视频素材资料达到中央级主流媒体播出指标,且无版权争议。
(3)、视频播放适用范围:成片符合电视媒体、网络媒体、移动端、户外LED、楼宇广告屏幕播放标准。
(三)、服务要求
1、为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时、顺利完成。要求投标单位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项目团队要能够随时沟通,并响应采购单位的需求。
2、宣传片制作完成后,提供后期维护、更新及数据建档保存。素材备份为两份,采购方一份,供应商保存一份,以便长期服务和了解、熟悉客户需求,并保证客户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四)、其他要求
1、广告宣传片完整版权归采购方所有。
2、供应商单位应保证所提供宣传片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对于宣传片中的涉及到的地点、演员及上镜人物,须告知采购方审阅,经确定后方可使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验收报告:按照辽财采【2017】603号文件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9月30日前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 (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4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0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 (略) 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伟 (略) 会议室( (略) 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 (略) 。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 (略) 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 (略) 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 (略) 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投标人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
3、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本项目报价解密时限为30分钟(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报价解密,按无效标处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地 址: (略) 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伟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惠工街10号卓越大厦3层Vip5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63.com
开户行: 中国 (略) 沈阳陵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伟 (略)
账号: *74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飞宏
电 话: 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