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T5651聚碳酸酯PCL210聚己内酯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T5651聚碳酸酯PCL210聚己内酯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T5651聚碳酸酯PCL210聚己内酯采购-20240813)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T5651聚碳酸酯PCL210聚己内酯 |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技术文件》 | 2024.8 |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 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 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B、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 | 预估数量:1400kg |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略) 站为“中国 (略) ”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3)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要求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 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 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 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 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 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贸易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 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 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 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 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 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代理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制造商需满足:供应商可参照附件2格式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制造商,将影响评审结果。 |
1、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T5651聚碳酸酯 | 200kg/桶 | 600 | kg | |
2 | 聚己内酯 | PCL210 | 800 | kg |
2、技术要求
原材料必须为合格品
T5651聚碳酸酯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1 | 外观 | 无色透明液体 |
2 | 羟值,mgKOH/g | 100~120 |
聚己内酯PCL210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白色蜡状物 |
羟值 mgKOH/g | 107-117 |
本次报价允许贸易商、制造商、代理商参与
本次有参标意向的应答人须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厂家名称、品牌、型号。如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要求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有一项不相符,需提供详细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产品说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材料。所供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中任一项不一致的应答人,按响应时间先后 (略) 选择1-2家(最多2家)要求响应人提供 (略) , (略) 出具检测或试验结果,因涂料性能验证周期较长,如在需求响应时间内尚未完成检测或试验,当期需求可不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在正式结果合格后,将在下一次相同产品采购时邀请应答人参与寻源。若不提供样品,默认放弃参与竞价;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则资格评审不满足要求,在正式发布寻源时不会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 (略)
采办共享中心窗体顶端
联系电话:*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T5651聚碳酸酯PCL210聚己内酯采购-20240813)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T5651聚碳酸酯PCL210聚己内酯 | 具体内容要求见《附件技术文件》 | 2024.8 | (1)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略) 的,应具有合法有效 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证照合 (略) 合法授 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 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B、应答人成立时间应满三年。 | 预估数量:1400kg |
(2)信誉要求: A、应答人不得是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3年(2021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前)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略) 站为“中国 (略) ”http://**); 3.应答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应答人在《中国 (略) 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应答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应答人应在 (略) 章程或其他能够体现出资人、股东信息的法定文件,作为评标/评审时的依据。 7.应答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8.应答人承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 |||||
(3)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要求 贸易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 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 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 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 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 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贸易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代理商需满足:1)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且近一年利润不能为负且近一年资产负 债率<80%;2)自有社保人数≥5人,须提 供近三月社保证明;3)不得将中国海油作 为唯一服务客户,承诺中国海油非其唯一 服务客户并提供支持性材料(海油外业绩 );4)具有有效代理证书,且满足资质要 求,且不能为项目代理。 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代理商,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制造商需满足:供应商可参照附件2格式要求提供《制造商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保证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对不满足要求的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制造商,将影响评审结果。 |
1、需求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T5651聚碳酸酯 | 200kg/桶 | 600 | kg | |
2 | 聚己内酯 | PCL210 | 800 | kg |
2、技术要求
原材料必须为合格品
T5651聚碳酸酯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1 | 外观 | 无色透明液体 |
2 | 羟值,mgKOH/g | 100~120 |
聚己内酯PCL210
项目 | 指标 |
外观 | 白色蜡状物 |
羟值 mgKOH/g | 107-117 |
本次报价允许贸易商、制造商、代理商参与
本次有参标意向的应答人须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厂家名称、品牌、型号。如提供的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要求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有一项不相符,需提供详细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产品说明书和出厂检验报告材料。所供产品与技术要求书中生产厂家、品牌、型号中任一项不一致的应答人,按响应时间先后 (略) 选择1-2家(最多2家)要求响应人提供 (略) , (略) 出具检测或试验结果,因涂料性能验证周期较长,如在需求响应时间内尚未完成检测或试验,当期需求可不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在正式结果合格后,将在下一次相同产品采购时邀请应答人参与寻源。若不提供样品,默认放弃参与竞价;若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则资格评审不满足要求,在正式发布寻源时不会邀请响应人参与寻源。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8月13日)至(2024年8月1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的 (略) 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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