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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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招标公告

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 (项目名称) 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福建天 (略) 、 福建 (略) 、 福建中交 (略) 、福州经济技术开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已由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禹建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马尾区江滨东大道与兆锵路交叉口(原马尾新城数字规划馆);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 。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消防工程验收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3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 8 月 17 日17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采取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大禹建设 (略) ( (略) 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8. 确认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 ;

地址: (略) 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3层,邮编: /;

电话:*传真: / ;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禹建设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时代广场东区二层,邮编:/;

电话:0591-*-801、0591-* 传真:0591-*;

联系人:原丰、韩垚、刘琳君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3层

电话:*


开标地点:福建大禹建设 (略) ( (略) 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 (项目名称) 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福建天 (略) 、 福建 (略) 、 福建中交 (略) 、福州经济技术开 (略)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已由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以/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大禹建设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略) 马尾区江滨东大道与兆锵路交叉口(原马尾新城数字规划馆);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新华书店马尾书城工程施工(含消防) 。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 (略) 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消防工程验收部门的消防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略) 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13 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 8 月 17 日17时00分00秒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采取记名方式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略) ,联系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 9 月 3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福建大禹建设 (略) ( (略) 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

7.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到场核验登记。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8. 确认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 ;

地址: (略) 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3层,邮编: /;

电话:*传真: / ;

联系人:戴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大禹建设 (略)

地址: (略) 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时代广场东区二层,邮编:/;

电话:0591-*-801、0591-* 传真:0591-*;

联系人:原丰、韩垚、刘琳君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 (略) 福州分公司

地址: (略) 鼓楼区杨桥中路231号黎明大厦3层

电话:*


开标地点:福建大禹建设 (略) ( (略) 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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